坐了一会,孙余说:“婚礼的事,都是她在操持。”
这个她,代指的自然是他的现任女友,未婚妻子。
“找婚庆公司的事,也是她在办,她有个朋友也做这行,所以……”
文笙笑着摇头,示意孙余无须在意。说真的,以他的了解来说,孙余是不是双尚有待考证,即便是,孙余也是对男人的性趣更胜于对女子的那种。这样的婚姻,他本就不看好,在他看来是指不定哪天就要离的事,让他来办,他还觉得是在给自己店里找晦气。
与女人结婚,跟男人□,多可笑。
文笙不禁想到了秦晋的婚姻,虽然GAY们结婚然后又失婚的缘由大体上都差不多,但他仍在下意识地拒绝把那个欺骗无辜女子的无耻戏码套用在秦晋身上。若是在乎一个人,会失却理智从主观上美化他,文笙也不外乎是这样的心思。
孙余离去前,小心地问道:“你能当我的伴郎吗?”
文笙想,你看多的不只是聊斋,还有耽美小说吧。他指着喉头,做了个“酒”的嘴型,笑着摆摆手。
孙余像是松了一口气,“没事,伴郎不只一个,不需要你挡酒。”见文笙不语,他又放软语调说道:“就这么定了,好吗?”
第 13 章
文笙出院那天,来接他的依然是魏竟成,不管魏竟成是看谁的面子,出于什么理由做这些,文笙的感激都是发自内心的。到如今,他们也相识两年有余了,除却不适合做情人外,似乎并没有其他的不愉快。说到底,文笙还是很喜欢魏竟成的,否则不会一见面就忍不住想要欺负他。他们的磁场相合,但仅止于做朋友,当初一时越到界外,说起来纯属脑抽。幸而两人都放得开,分手后并没有存下多少嫌隙,反而愈加亲密起来。
若说文笙有什么想不通的,就是魏竟成把他介绍给秦晋的初衷,文笙觉得,无论是外形,还是物质条件,他在GAY中都算得上是不错的,但这些还断然达不到“贡品”的标准。整个N城的GAY中比他年轻英俊,比他听话的当如过江之鲫,他实在不明白,魏竟成为什么非要做出把自己的旧情人推给好友的尴尬事。
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对于这根红线,魏竟成觉得牵得不错,文笙也觉得很好。也不知道这两位兄台究竟是缺弦了什么地步,才能对如此诡异的关系和局面觉得心满意足。
文笙的东西不多,但魏竟成还是把他一直送到了楼上,门打开一半时,便听见屋里有人声,魏竟成怔了一下,拉住文笙的胳膊示意他不要出声。文笙一把甩开他的手,十分鄙视地看了他一眼便低头换鞋。满屋子的肉汤香味,哪门子的贼会笨得在偷窃对象家做饭。
正在这时,秦晋从厨房走了出来,穿着薄毛衣西裤,身上还套着围裙。魏竟成被这一副家庭煮夫的造型吓得不轻,瞪着眼看了秦晋一会,“呦,过节呐这是。”
秦晋没接茬,看着文笙道:“菜都好了,洗洗出来吃饭。”文笙苦着脸拍拍肚子,表示我已经饿了,他其实就是馋的。见他一副馋极的模样,秦晋失笑,温声说:“至少先洗个手,换身衣服。”
文笙提着衣服磨磨蹭蹭地走进洗手间时,听到秦晋在身后问魏竟成:“留下来吃饭?”
真要留人吃饭的话,文笙会用祈使句,以秦晋的个性则会直接陈述,这个问句,真是……扩展余地很大。以文笙对秦晋的了解,整句内容应该是:“难道你还要留下来吃饭吗?”
文笙转头看了看满脸委屈悲愤的魏竟成,心里狂笑不止,他和秦晋果然是一家人,他们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对魏竟成的恶趣味。
出人意料的是,文笙出来时,魏竟成还在。他舒服地坐着餐桌边好整以暇地看着秦晋把热汤从砂锅里盛出来。秦晋面色微沉,文笙看向魏竟成时笑得戏谑,长出息了这是,不过秦晋的厨艺确实在文笙设想之外,光是嗅着,就已经让人食指大动,口水横流了。文笙就猜,是魏竟成肚里的馋虫,让他直接无视了秦晋周身的低压。
结果,有魏竟成在,文笙这顿饭吃得颇为郁闷。他还在恢复期,不能用太热的食物。那一罐子老鸭汤让他垂涎三尺,喝汤当然是要趁热才够香,但他只能很苦逼地等着盛出的鸭汤在眼前变得温凉后才能享用。其间,魏竟成面色欣然地喝着热气腾腾的鸭汤,还时不时对着文笙满意地咂咂嘴,那幸灾乐祸的表情,真是十分欠扁。
文笙咬了一口秦晋夹到他碗里的猪脚,是用白萝卜和无花果配着煲的,他狠狠地磨牙,自动把嘴里的肉皮想象成了坐在对面的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