厮杀还在继续。
胜利的天平开始向明军倾斜。
京营士兵渡过了初时对巴牙喇的心理恐惧,没打之前确实畏惧,但打着打着忽然就感觉巴牙喇好像也就那么回事。
直至愈战愈勇,渐渐的重新稳住了阵脚,并利用人数优势开始对巴牙喇进行包抄。
豪格要拼命了。
天生勇武,自少年带兵以来,他也只信奉一个真理:后金国只有战死的勇士,没有逃命的将军!
战斗十分惨烈,每一次对冲都会有士兵被砍落马下。
双方却都斗志昂扬,完全是已经杀红了眼的状态。
而这种情况下,除非有一方被完全歼灭,否则怕是难以善了。
“呜呜~呜呜~叮叮叮叮~~”
后方却突然传来撤军的号令。
“什么情况?”
豪格很愤怒。
依照他的性格,今日之战不死不休。
况且双方缠斗之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个时候下令撤军,必将造成混乱,将对撤退一方十分不利,正所谓兵败如山倒,后果不堪设想。
但没错,是萨哈廉承受不住了。
他在场外看得清楚,再打下去巴牙喇只会全军覆没,所以即便冒着撤退混乱的风险,依然下了撤军命令。
豪格身处战斗之中无法改变军令,可等他准备撤退的时候才赫然发现,周遭全是明军,自己居然只带着十几骑巴牙喇深陷在了敌军阵中!
“杀!~”
明军从各处涌来,争先恐后地想要拿下这条大鱼去领赏,豪格一个防备不及手臂就挨了一刀。
血流如注,豪格却只能强忍着疼痛。
一时间,兵败如山倒。
豪格凭借个人勇武,左冲右突,虽然最终还是冲杀了出去,却在手臂和后背等多处都受重伤,险些丧命十分狼狈。
毫无疑问,这一战豪格败了,巴牙喇也败的十分彻底,京军取得了胜利。
将巴牙喇残军追出去十余里后,京营士兵们不禁欢呼。
他们赢了,他们终于赢了!
这直接意味着,从此以后,他们就有了战绩,他们和后金最强的部队打了一场居然还打赢了,他们终于有了成为真真正正精锐之师的资格。
然而。
胜利却来的相当不易。
茫茫草原,时近黄昏,士兵们清扫战场。
残阳如血,火红色笼罩在整个天地之间。
地上却是真正的鲜血。
明军尸体与后金兵尸体交错,横七竖八。
余晖之下,失去了主人的战马在尸体间茫茫然站立着,唏律律鸣叫几声,低头吃着脚下青草,十分悠闲。
似乎对马儿来说,什么也不曾发生过。
毕竟京营士兵半年前还都只是些流氓地痞,他们懒散惯了从无纪律,甚至身体素质都原本还只是些普通百姓的水平。
就这样才训练了短短半年时间,就突然和巴牙喇对阵。
说实话太突然了,甚至此战没发生之前,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
一个是出了名的最无能的部队,一个是以勇猛著称并闻名于天下的真正精锐。
别说是他们了,放眼整个天下,即便是那些同样著名的精锐之师,又有几个部队是真的敢正面硬刚巴牙喇的?
当然,此战过后,恐怕再没人敢说京营无能。
只是此一战,毕竟是京营第一次正式作战,代价不小,京营骑兵虽然重创了豪格和巴牙喇,自身却也付出了极大损伤……
……
“报~”
消息传到了京师。
“两日前,京营黄得功部与豪格所率巴牙喇骑兵在大同以北圪儿海附近遭遇,一番激战,重伤敌将豪格,斩杀敌军三百余人,首战告捷。
京营大捷啊陛下!”
京营骑兵居然打败了巴牙喇!
虽然是以多胜少,但又确实意义非凡,这个消息确实震撼。
熊明遇很激动地将此事上报给了崇祯。
崇祯更激动,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张爱卿到哪里了?”
熊明遇道:“回陛下,张总督所率京营主力已进入山西地界,不日就将抵达大同。”
崇祯连连点头:“好,好好好。”
朝堂之上,崇祯激动地站了起来,手舞足蹈,高兴的就像个孩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