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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春节期间,我们都没有回家,林如风在部队过完年后,就到我租的小屋里来看我。按照老家的习俗,我们做了一满桌子菜,像哥儿俩一般推杯换盏地喝酒,直喝得舌头打结,他还嚷嚷着要走,我便半醉半醒地挽留,他亦半推半就地留了下来。这种时刻,孤男寡女,还能做什么?自然是干柴烈火,一点就着。

我们就那样睡在了一张床上,借着酒意的掩饰,偷尝禁果。看得出来,他是第一次,慌乱而不得要领,而这种事情,对我并不陌生。因此,我一直觉得自己对他有愧,好像亏欠了他一笔永远无法偿还的债务。正是这一笔债务,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一个难以解开的结巴,而在我的灵魂里投下了一片今生今世抹灭不掉的阴影。

阿梅的叙述缓慢下来。

那天晚上,酒醒之后,我面对一派狼藉的屋子和身边呼呼沉睡的男人,心底涌起一股抑止不住的忧伤。即使在最寂寞、最艰难的时刻,我也极少有过那样无以言喻的忧伤。我明白这忧伤不是来自别处,恰恰是来自刚刚跟我做过爱的这个从年龄上应该称我姐姐的年轻男子。不错,我真的爱他很深,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比海还深,也可以不在乎年龄上的差别。我比他大两岁零一个月,他今年满22岁。

阿梅的脸相显小,但身段很成熟,婀娜着一种妇人的风韵。

然而,我抹不掉自己心头的那块暗疤。从你的眼神,我懂得你已经猜出了事情的真相。我结过婚,并且有一个女儿,已经三岁了,就在北京。我不能把这一切告诉林如风。倘若让他知道了内情,肯定会离我而去,这是我不愿看到的结局。我要嫁给他,跟他生一个儿子,过幸福的家庭生活。但是,一想到要隐瞒事情的真相,欺骗他一辈子,我又感到良心不安。一边是良心,一边是感情,我掂不出孰轻孰重,如何才能取得平衡。

我摸出他衣兜里的一盒烟,一支接一支地抽,心里斗争得异常激烈,直至抽完那盒烟,仍旧没有结果。第二天早晨,他起来,还觉得很奇怪,想不起什么时候那盒烟给抽没了。

之后一有机会,林如风就上我这儿来过夜,有时也只是跟我亲热一阵就走了,部队的纪律毕竟比较严格。房东从来不过问这些事,只嚷嚷着多了一个人,要加收水电费。说实在的,这些人,啧,没法儿说,一间空荡荡的破房,三百多块钱,还只准点一个二十五瓦以下的灯泡。时不时拿只眼瞅着你,稍微那个一点儿,就唠唠叨叨地要加钱。这也难怪,商品社会,人心都磨硬了,哪有人情味。毫不夸张地说,京郊有一小群人是靠外地人的房租养活的。我以前住过一户人家,原来是京郊农民,农转非后,用土地征用费盖了一溜儿平房。房东跟老伴儿年纪大了,没有工作,一个儿子成天游手好闲,全家人就靠三间闲房出租,每月有一千多块钱收入维持生计。报纸上曾经讨论外地人怎么怎么的,简单点说,没有外地人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这些人只能喝西北风。

看来,阿梅对这一点深有感触,一再坚持要把这个观点保留在我的文章里。其实,这不单单是她一个人的观点,在我采访和认识的不少卓有建树的外地人中,也都恳切地呼吁人们不要一张嘴就带有歧视地分什么本地人外地人,这不是一个国际大都市市民的作派。作为政府,应该要设法改善外地人的待遇和生存条件,比如对在某个领域有相当成就的人应优先解决户口问题,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直保留在阿梅腮边的两个圆圆的酒窝由深变浅,终于慢慢消失了。一对明亮的眸子随着话题的转换渐渐黯淡下来。

1994年春天,好像是三月份吧,天气还有些冷。我又搬了一次家,像咱这种情况,搬家是常有的事,也是最伤脑筋的事。每搬一次心理上都添了一分漂泊的感伤,觉得自己什么时候成了城市里的“游牧民族”。要不我说我的命一点都不好,只是我这个人生性乐观,不乐观又怎么样呢?愁眉苦脸也是无济无事。

新房东家仅有父子俩,老头儿快七十岁了,身体还硬朗,耳不聋,眼不花。儿子三十多岁,光棍一条,在一家工厂上班。我搬家那天,他去上班了。是老头儿帮我把东西搬过来的,我不会踩三轮车。搬完之后,老头儿嘟嘟囔囔的,意思是要我给他一点脚力钱。虽说路程并不远,从护城河南岸迁至北岸,百八十米的距离,但老人家那么大一把年纪,天气又冷,来来回回跑了两趟,适当付一点报酬也是应该的。于是,我给了老人家五块钱。

他儿子下班回来后,听老人说起这件事,坚决要把钱退给我,说房租归房租,帮忙归帮忙,这钱不能收。我拗不过他,只好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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