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出阶段性调整之前,必须充分沟通,好好商量,这才能做出改变。而且不应该即说即做,丝毫不留余地,有些事情固然可以说了就算数,有些事情却应该保留若干弹性,适当留一些时间,逐渐调整过来,效果可能更好。家庭不是法庭,父母也不是法官,加上子女也不是罪犯,当然不必令出必行、判决就要执行。
子女断奶之后,逐渐具备走路和语言这两大重要的能力,于是行动的空间日益扩大,接触外界事物日益繁多,开始主动地、积极地与环境互动,父母最好看清这种重大的发展,明白幼儿的行为方式很可能和社会所认可的方式有所冲突,显得幼稚而且充满了危险。
父母在这一阶段,就应该逐渐在爱与限的界限上,小心谨慎地将幼儿纳入社会的正常轨道,促使子女顺利地社会化,特别是基本生活习惯的养成。譬如婴儿时期,父母或别人会把奶或汤送到子女嘴边。而幼儿时期,就要让子女自己使用汤匙或筷子,使其在适当的时间、合适的场所,以适当的姿势和顺序来进食。在这种阶段性的调整过程中,父母必须以身作则、再三示范,并且耐心教导,让孩子模仿学习。一味催促和斥责,幼儿不但不能接受,而且在人格形成方面还可能引起副作用。若子女在这一阶段养成不良的行为方式,以后要改会更加困难。
儿童心理学家告诉我们,社会化只有在幼儿的认知发展配合下才能迅速达成。一些看起来十分简单的生活习惯,仔细分析起来,实际都相当复杂。譬如坐着进食,似乎很容易做到,但是,坐的姿势、拿餐具的动作以及眼睛、手和嘴的协调,会着着实实调整一辈子。有些人迈入青春期,进食的姿势仍然十分幼稚,便是这一方面的习惯没有做好阶段性的调整。
幼儿有好奇心理,总是什么都想尝试。这时候为了安全起见,父母大多提出一些限制。如果由于限制太多,影响到子女的自由发展,使其产生强烈的不安和焦躁,那么长大以后,子女的行为方式也会受到不良影响。
社会是多样、多元的,那么幼儿的社会化到底以什么为对象?这就牵涉到父母的价值观。我们常说子女在十八岁以前,命运大多掌握在父母手中;十八岁以后,才真正能够自立。子女年纪愈小,愈没有独立自主的权利,一切听任父母的安排,可见父母的责任十分重大。要把幼小的子女带往何方?要让幼小的子女接受什么样的社会化?对于子女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
法国婴儿长大后成为法国人,美国婴儿长大后成为美国人。即使是同一个国家,各地区的风土人情也略有不同。同样是中国人,南方的婴儿长大像南方人,北方婴儿长大像北方人。偏偏现在有一些父母,一心一意要把自己的亲生子女教养成美国人,有一点不像就不满意,非要尽力改变不可。具有这种价值取向的父母,教养出来的子女,想不做美国人事实上都很困难。
笔者有一次在荷兰的一处公园,远远看见一位年轻的黑发黄皮肤青年,待他走近时,笔者问他是不是中国人?他回说父母都是。再问他会不会讲中国话?他率直地回答不会。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不会?他毫不避讳地回答:妈妈从小就禁止他说中国话。然后用手在脑袋前做了一个动作,表示妈妈的脑筋有问题。这位母亲对孩子的教养也许十分成功,可惜价值观有问题。相信子女长大以后,也会对父母的教养方式合理评估。
随着东西文化的快速交流,美国式的生活方式、社会风尚、科学知识与价值标准蜂拥而入,进而美国化的冲击也成为中国人近百年来的重大事件。当我们的社会贤达、地方士绅西装革履,过的是带有冷气、汽车的生活时,要想阻止我们的年轻子女进一步模仿牛仔、嬉皮,事实上十分困难。但是,美国社会的种种病态,也随着信息的快速传播而日益显露。希望我们的父母,不要以美国式标准为世界标准,更不必认为中国人要变得像美国人那样才算是现代化。唯有如此,我们的亲子关系才能够保留中华民族的特色。
阶段性调整怎样调整,固然由父母的价值观来决定,但是子女的感受也是父母必须注重的因素。谁也不是圣贤,不敢担保自己的价值观不会误导子女,所以最好的方式是随着子女的年纪增大,逐渐减少“绝对”的观念,放宽“相对”的角度,来开阔子女的视野。
譬如教导子女听老师的话,并不是绝对的。我们首先要坚定立场,不能够攻击老师,也不应该斥责孩子,要让委屈的子女在情绪上得以发泄,有机会把心中对老师的抱怨说出来。然后,想办法帮孩子解决当前的困难,等孩子冷静下来,再探询相关的细节,以便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