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王出了一点儿洋相。好在影响面儿不大,算不上什么丑闻。
他的散文开篇写道:“七月流火,在酷暑如蒸的日子里,我们争先恐后地搬进了红楼新居。”吴总编刚看个开头就噗哧一笑,呀呀,著名作家呀,第一句就出俩错儿!这篇散文难看喽。碍于情面,不能不发,就叫年轻的编辑小姐给作家王打电话,说明用词欠妥,征得同意之后,作了修改,才发表在吴总编掌管的报纸上。稿费仍然按照名家名作从优的标准发放。
可是作家王好比吃了个苍蝇那么恶心。他查了《辞海》又查《诗经》,“七月流火”的确与酷暑无关,它说的是夏朝的农历七月,黄昏看到火星西沉,天气也就渐渐变凉了。我怎么望文生义,看见“流火”就认定是热浪,而用来形容酷暑哩!还有,吴总编心眼儿忒坏,你动笔改改也就罢了,何苦还叫个小丫头片子给我打电话征求意见呢?错了就是错了嘛,谁写文章没错字儿?毛主席当年就把“着急”写成了“招急”,纯属笔误,伟人写错一个字照样是伟人!可你们当编辑的就装三孙子,愣把毛主席的错字堂而皇之地登在报上,是何用心?连个错字都不敢改,编辑部是干什么吃的?要说尊重作者,为什么不给毛泽东打电话征求意见?偏偏叫个小丫头片子给我打电话上眼药!
至于第二个错儿,吴总编心中有数,他也是新搬进红楼的居民,他知道,若干楼居民并非“争先恐后”地搬进来。只有他和作家王这些比较老实迂腐的文化人,刚拿到新居的房门钥匙就受宠若惊,慌忙乔迁,惟恐烤熟了的鸭子飞掉。而那些不怕鸭子飞掉的居民,人家才不肯慌慌张张搬入红楼呢。
任何事情都要一分为二才好。作家王的这篇散文虽然头一句就出俩错儿,然而,毕竟是他首先将这栋16层高的红砖宿舍楼称作红楼的,并且得到大家的认同,都这么叫,新楼也就有了个爱称,而不用罗罗嗦嗦地叫它某某街某某号了。谁能说这不是作家王的功劳?
红楼居民一百多户--谁也说不准究竟是一百几十几户?几百几十人?
派出所负责本片的“片儿警”说不准,因为红楼楼主屈主任至今还没分两个单元住房给派出所,他们就有权暂时拒绝给新搬来的红楼居民上户口;当地粮店也说不准,你不分给他们一个单元,那就暂时不给你们转粮食关系。按常理儿,这两家掌握人口数字是最准确的,因为中国的户籍制度很严格,堪称世界第一;粮票随户口由当地粮店按月发放,居民口粮定量供应,民以食为天,谁能不领粮票哩!可市政府偏偏有个规定,各单位新建的宿舍楼,都应拿出若干单元分给当地的派出所、粮店、菜站、小学校,道理很简单,你一下子增加几百口儿,必然加重了他们的工作负担,他们人手少,只能相应增加民警、店员、教师,这些人的住房不由你解决由谁解决呢?你不给房,人家就有权暂不为你服务,所以也就说不准你这红楼里究竟住了多少“化外之民”。
其实,直接领导红楼居民的本单位的屈主任也说不准,虽然他是办公室主任兼分房委员会主任,每个单元房门的钥匙都是从他手里发出去的,且有花名册、登记表、租赁合同、保证书等等一大堆文书材料,但是究竟搬进来多少家、多少人?他也搞不清楚,因为他即将高升,懒得再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了。
具体管理红楼的小侯是屈主任的干儿子--外号房猴儿的管理员也说不准,因为不少户主都耍了小小的花招儿,张三要到手的新房竟然私自让给李四住,老干部要的房给儿子孙子住,够条件者要的房给了不够条件者居住,而且这样干的户主都比屈主任专横三分,屈主任的干儿子怎么敢惹?“就算我是姓屈的亲生儿子也不敢惹这帮大爷呀!”房猴儿只有发牢骚的份儿,发牢骚也不敢提名道姓,便说了一大堆:咳,咱们这次分房呀,一人当官,鸡犬升天,言行不一,冒名顶替,张冠李戴,暗渡陈仓,狐假虎威,瞪眼赖账,账实不符,肚皮气鼓……因此种种缘故,他也说不准这红楼居民究竟是一百几十几户?几百几十几人?咳,管他娘的,先凑合着住吧,谁也不能把谁轰到大马路上去。
房猴儿遵照他干爹屈主任的旨意,发了个“住房须知”,共计七条八款九项十宗,其中第二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五宗明文规定:今年8月31日之前各户必须迁入新居,逾期不住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分房权利,租赁合同届时自动作废,新居另分他人。规定这个期限的理由甚多,一,还有许多不够条件进住红楼的职工等着住您腾出来的旧房呢!二,百余户红楼居民在一个月之内乔迁,屈主任和房猴儿便于管理服务,加强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