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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在这个两室一厅的单元楼房里,热心美丽的陆晓丹陪着任老头儿回忆往事的同时,外部世界的三教九流、五行八作,各种事体却在飞速地运转着。许多事情的发展并不超出人们的预料,也可以说是循规蹈矩,顺理成章;也有些事情的发展只遵循它自身的特殊规律,曲折跳跃,出人意料,或者是一波三折,令人回肠荡气。

玲玲放学回家,从楼下传达室带上一封徐芳寄自台北的航空信。通常来信,都是陆晓丹念给老人听,玲玲也跟着听。这次不然,陆晓丹看了信封,就连同老花眼镜一起递到了任老头儿手里,还故意把玲玲拉进厨房去择菜。她知道任老头儿的心脏、血压都还正常,否则真要准备几粒速效救心丸了。

任老头儿尽力控制住感情,不动声色地看完前妻的来信--信息量太大太猛,真的达到信息爆炸的程度了,他没有心脏病也得闭目养神,让心跳平稳下来呀。可是,电话铃又急促响起来,玲玲跑过去接电话,高兴地叫着:“爸爸!我是玲玲。爸爸你在哪儿……哟!你在香港啊……你快回来吧!玲玲想爸爸呀……好,请爷爷接电话……”玲玲已是哭声了。

任老头儿似乎已经知道了大可他要说些甚么,依然神色平稳,接了电话,脸上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苦笑:“好吧,来吧,四十二年不算短……趁着我还头脑清醒……陈怡是你的亲弟弟。不是我的儿子,我也欢迎他!”

这顿午饭谁也没吃好。玲玲非常懂事,爷爷不说,她就不问,心里想着爸爸,往嘴里使劲儿扒饭,很快就吃完了。陆晓丹当然更不会在饭桌上问人家的伤心事儿啦。其实,她已经听出了个眉目,猜出了个大概:陈怡是任大可的“亲弟弟”,却不是任老头的儿子,这种关系还不是明摆着的吗?假如我妈妈又添了个儿子,那不也是我的同母异父兄弟么?徐芳去台湾的时候不过三十来岁,不改嫁她怎么生活?谁也不该责怪这种事情的!陆晓丹偷眼看看任老头儿故作镇静的吃饭姿势,并不认为他会犯病。

表面上一切如常。午睡过后,玲玲上学,任老头儿起床。陆晓丹双手捧过来一本精装的《司马台考》,送给书中的主人公--拣粪十四年、擅长饲养兔子羊、又深深爱上长城博物馆的怪老头儿。

“这是我父亲陆钧的遗作。书中的怪老头儿是陆眼镜的朋友。请允许我代表妈妈将这本《司马台考》送给您,作个永久的纪念吧!”

直到此时,任老头儿的心血才冲决了感情的闸门,“晓丹!我的好侄女儿……”一语未毕,泪如雨下。

这“红颜”“白发”之间,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安闲自在地侃大山了。由于任大可和他同母异父的兄弟陈怡明天就从香港直飞北京,任安平与陆晓丹只能用简洁的语言互相商讨、交底,以应付命运对他们新的挑战。

“任伯伯,”晓丹改变了称呼,“大可他们回来之后,我就完成了特护任务,不说辞职,也得回我姨妈家去住啦。”

任安平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将徐芳的来信给她看了,又开门见山地向她提出问题:“晓丹,这几个月,你诱导我详细地诉说生平,不会仅仅是为了消磨时间吧?孩子,对我要说实话。”

由于看了徐芳的来信,陆晓丹才鼓足了勇气,说出她大胆的计划。这个计划十年前就露头了--继承父亲的事业,弃医从文,写小说,当作家--谁知连连受到挫折,但她并没灰心,而是继续“探索人生”。

她跟着同学们骑自行车沿黄河去作“人文调查”,只走了两个省,就摔伤了。同学们继续前进。她在县医院治疗三个月,花光了所有的钱和粮票,只提着十二本采访笔记,瘸着腿回到了姨妈家。本来还可以设法复学,但她不服输,拿着这些笔记本,找到各个杂志社和出版社去谈话,请求帮助和指教,她要以此为素材撰写长篇小说。居然有位主编被感动了,预支她五百元稿费维持生活(因为她把妈妈寄来的钱退回了香港)。一年以后,她的小说并没写成,那位主编却调动了工作。此后,为了扩充知识面,她到好几个行业去当临时工--不是人家不想长期雇用,而是她自动“改换门庭”。去年,她“换”到一位“大款”家中去当家庭教师,居然把那顽劣的“小皇帝”调教得不逃学、考五分了,但那个体“大款”从未脱俗,酒后动手动脚,酒醒了又送红包赔礼道歉,陆晓丹赶紧辞职。今春,奉母命去香港送手稿,白天上街乱哄哄,看了几晚电视,越发感到无聊,想起老师说的,香港是“文化沙漠”,便毅然回归北京。

“任伯伯,我看过父亲的手稿,一开始就猜想您是那位怪老头儿。这本《司马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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