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纵酒成灾
清晨,笼罩整个山寨的薄雾,在慢慢升起的太阳光凌驾于一切的威严穿刺之下,轻纱一般缓缓向天空,向山岗,林地渐次散去。
只需一会儿功夫,太阳就会把寒冷驱逐。
刘婧在此时,往往情不自禁的欢呼。
卻明认为城里,呼吸不到大自然的独特气息,触摸不到山野的神奇脉络,就会更加感受不到来自于苍茫之内的冥冥中的暗示小时候,他弄到了一本名叫《烈火金刚》的小说,借书给他的人因经不住他的死缠烂打,才勉强答应将书借给他,但时间限定只是半天。他把书藏在身上,跑到河对岸可清晰看见自家院落的高山上平顶处的树林里,隐入草树丛中之后,就把书拿出来仔细品味。
他选择这种方式看书,主要是为了免受打扰,想一气将它读完。因为与家相隔太远,他所在的山高而面前开阔无遮拦,看家里村寨的情形,就像从飞机上看地面一样,人只有蚂蚁般大小。
但却看得十分清晰。
有一只山鸡突然“扑腾腾”从树丛中飞起,惊到了正沉浸在书本中的他,他朝家的方向看了看,突然,一种洞穿宇宙空间,照亮阴阳两界的极度火光,在他心头亮的耀眼,明烛幽微。
那天他看人世,居然犹如神灵附身,那种奇妙,空灵,仿佛自己已经羽化,有了神灵的眼。
传说人逝去之后灵魂到了地府,有一个名叫望乡台的地方,可以最后望一眼自己的故乡,那故乡清晰可见,家人,物事,仿佛就在眼前一般,此时,他就有一种身临望乡台的真切之感。
那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前世今生!
那一瞬间,正如电光石火一般,转瞬即逝!
小时候,他是方圆几十里范围内捡拾鸡枞菌的高手。至今,寨子里许多年岁稍长一点的老年人,只要一提及找鸡枞菌这档子事,都还会对他竖起大指姆“啧啧”称奇。说那鸡枞就犹如是他栽种的一般。许多地方人们先行走过,用心搜寻过了,均一无所获。而他沿着别人走过的路线前往,却常常都会满载而归。
鸡枞生长季节,他出门,没有一回是空手而归的。
这里的人,喜吃马蜂蛹,但是那马蜂凶猛无比,毒性特大,蜇入人体,往往九死一生。但是,当地人却掌握了一整套对付马蜂的绝技:在马蜂单独停歇之处,或树或竹之上,抹上少许蜂蜜,马蜂必来吃蜂蜜,吃则必被黏稠的蜂蜜粘住,粘住后,用白绵纸捻成极细长条,系在蜂腰上,再将马蜂蜂放飞。那马蜂必然会朝蜂巢飞去。
白绵纸特别醒目,跟着它飘移的方向跑,最终找到它停留的位置,便找到了蜂巢。
用奇长的直棍,在尖端绑上棉布,然后饱饱的浸上油,点燃后再将猛烈燃烧的火把,高举到蜂巢下。
美味的蜂蛹,便为囊中之物矣。
刘婧回省城后,卻明与她保持着通信。后来卻明到刘家去,刘父是一位级别不低的领导,虽然对卻明颇有好感,但那种不怒自威的状态,令卻明颇为惶恐。卻明来省城时,春节刚过没几天,年味浓浓。刘家专门置办了一桌丰盛的酒宴来款待卻明。
卻明根本不会饮酒,但这种待遇,卻明当然深感受宠若惊。刘父在座,那种威严使他内心压力很大。本来他只需说一句不会喝酒就可轻松吃饭的,偏偏他此时竟呆若木鸡起来,木然到讲不出一句话。他酒量很小,一点白酒都能喝醉,更别说是65度的泸州大曲了。他极其被动的被刘父邀杯,刘父分明是海量的人物,频频要卻明举杯共饮,那表情平静淡定的就像是喝的白开水!卻明少年幼稚,硬着头皮硬撑,十杯过后,肚内猛然翻江倒海,来不及离席,污秽之物便狂喷而出!
卻明在刘家床上昏昏沉沉躺到第二天下午,人才从沉醉中清醒了过来,深以此事为耻辱!觉得面子全被自己丢尽,再无颜面对刘婧及其家人。当他醒来一看,刘婧家里的人都出了门,他留下一张便条,便悄悄离开了。从此有意回避,渐渐中断了与刘婧的通信和往来。
直到毕业,直到各奔东西,他虽然无时无刻不在全身心关注着冯莹,就连她的细如发丝的动静都会牵动着他的心,然而,即使他夜里思量了一万种勇敢示爱的方案,一旦走到她的面前,就会大脑一片空白,就会只剩下胆怯与茫然,珍藏于心底的对冯莹的深深爱意,就这样被自己尘封,雪藏了。
对此,他内心充满自责,悔恨,几乎达到极点!
缘起,缘断,缘灭······这个世界,宇宙之中万物共存,且各按天命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