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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纵酒成灾

消亡。

宇宙万物,凡间百态,仿佛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又仿佛受到不可知的神灵的支配······酒,是一种十分神奇的液体,民间传说,酒之所以能使人前后不一,性情大变,乃是因为在它的构成里分别注入了秀才,农夫,武将以及疯子的血,那酒才会成其为神奇无比,妙趣无穷,令人颠倒的东西。所以,人们在初初几杯下肚之时,尚在意识清醒范畴,一个个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但在多喝了几杯之后,酒的劲头开始发挥作用,秀才的酸劲就暴露无遗,人也就变得酸溜溜的了。再喝几杯,酒劲更大时,武将的血液开始发挥了作用,人便具有了暴躁刚烈性情;接着再喝,酒劲愈加猛烈,疯子的性情被引爆,饮酒者多半会失去理智,言行难于自我控制,大脑只剩下一片空白,所做的事,全是糊涂混乱,颠倒混账的,那后果,自然是恐怖而不堪的了!

卻明从酒桌上悄悄溜下来,蹑手蹑脚离开了酒场这个风险之地。他所工作的这个城市,“酒文化”独一无二,俗称喝“裸体酒“,常常是菜还未上桌,有人就已经“中弹”倒地,”现场直播“了。

谈及饮酒,当地的大街小巷,茶肆酒楼,流行一句俗语,即“枪打敌人,酒打朋友”。意思是,如果对待敌人,直接就是用枪来对付,绝对没有丝毫的情面可讲的;唯有对待朋友,才会用酒。酒战越激烈,酒喝得越猛烈,说明对朋友越真诚,越热情。当地的酒会,并非是要等到酒席,宴会才开饮,饮酒对当地人来说,直接就是一种玩乐消遣方式。

邀上三朋四友,以划拳,打牌来决定输赢,输了喝酒。并根据事先制定的规则来决定输了的人应该喝多少斗。这个斗,指的就是打酒的瓢或勺。以酒为主题的游戏可以玩上一整天,一般称之为“整酒”,不整则已,一整就是往死里整。

这个往死里整,非同小可!当地真的每年都会有一些人,因吃这种大酒而丧命。这种严重后果的发生,往往是拳风或牌风处于下风的人,明明已经喝不下去了,还死撑着不服输,不顾一切的喝;要么是胜者不依不饶;或者是酒令太严,逃避不过,在严厉监督与逼迫之下硬着头皮往肚子里灌。

有的人,常年这样整酒也不见发生什么事;有的人,偶然这样整一回就会因此而酩酊大醉并出事,甚而至于丢掉性命。

卻明也有几次酩酊大醉的历史,也曾在其中获得过一些乐趣。但是,无论吃酒,打麻将,他沉浸其中的回数,简直屈指可数。

有些蹊跷诡异事虽不敢断言一定神秘到莫测,但其中的似乎早有定数在事后又往往足可令人讶异到陷入深深的困惑当中,百思不得其解!

卻明认识的这个人名叫闫峰,也是在朋友邀约饮酒的场中相识的。这个人二十来岁,尚没有结婚,在单位分配的宿舎里居住。他是畜牧局的工作人员,这房屋位于城内河岸的边上,有一条小河穿城而过,正好经由这栋楼的楼脚向下流淌,日夜川流不息。他时常在恍恍惚惚的梦境里,见到自己深陷泥淖或水塘,不解,就经常向大家说起。

人们听多了,就嫌他是祥林嫂。故意说,你大概是要溺死在烂泥或水里吧,其他还有什么解释呢!说完哈哈大笑,他也很蒙圈,摸摸自己的头,陷入困惑中。

他给卻明的深刻印象就是喜欢吃酒,少一顿不喝就会失魂落魄。从小喝到大,也不知喝了多少顿酒!一天,那些朋友偶然约会,卻明也在其中,突然不见了闫峰这个最积极的分子,大家就诧异地打听,结果是,他因为饮酒过量,不慎栽到河里,死了!

原来,这天晚上,他白天吃了一天的大酒,大醉后走路回家都是飘飘忽忽的。好不容易上了楼,摸到了床边,侧身躺下了,半夜三更,那喝了过量烧酒的人,肠肚内又万般难受,忍不住爬起来呕吐。因为他住的是三楼,那时正好是夏天,天气闷热,楼下的住户全都是敞开着窗户睡觉的。他便想着在窗户上把头尽量探出去一些,以免呕吐物飘到楼下打开的窗户里,洒落到楼下人家的室内去。

第二天清晨,早起的老人们见河中有一个倒立的身影,皆叹气说,年轻人就是骄傲,何必锻炼得那么猛烈?等到人们大都起床了,那身影依然倒立,这才顿觉不妙!叫起众人一道下到河里去看,尸体都已僵硬了。

原来,他因头探出窗外太多,人又处于大醉状态,一下失去平衡,头下脚上,“噗通”一声一个倒栽葱,便插进河里深深的淤泥中去了。

另一个小青年卻明记得他大概叫晨阳,他本身是外地市的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与卻明同城的一家国营大型企业工作没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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