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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深入虎穴(二)

室,手中握住那支箭羽,一件制作精良的武器,黄铜箭头上有一个繁体“风”字。此刻,他只能叹息刚才命大了,只穿透了衣袖,并没有伤到皮肉。

墓室里烛光通明,常勇点了火把,吹了里面的蜡烛,径直离开了古墓。站在小山上,一股寒风迎面扑来,他不觉得冷,只觉得头脑万分清醒。不远处,三家寨留有几丝灯火,出了宁静就是黑夜笼罩了。他并没有慌张,而是故意暴露身影,甚至希望方才卑鄙小人躲在草丛中,对自己弯弓射箭而来。是的,他把眼前开阔地当作了战场,只要敌人不逃跑,就有机会擒获敌人。何况他对单挑很有信心,从小到大没几个能单挑过自己,虽然自己是井底之蛙,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没遇见过好对手,但是以云安这个小城来讲,能够单挑过自己的少之又少。他很自信,知道单挑如何取胜,甚至怎样耍下三滥手段都很有心得。“哥,你拿枪帅过周润发,你动武胜过李小龙。”这句话就是常勇好哥们小王曾经的美誉。的确,在好哥们小王的世界里,常勇就是个名人,尊敬且崇拜的人。也可以用“痞子英雄”来形容,小混混的世界里除了拳脚,就是酒肉酣畅了。当然了,常勇还是蛮谦虚的,他知道自己是井底之蛙,没遇见过猛虎豺狼,自己曾经只是一个街头痞子,单调而又平凡的凡夫俗子。对于,哥们小王的夸赞,只能说是他鼠目寸光,毫无见识罢了。

但对于自己职责范围之内,任何敌人都是菜鸟,他就是功夫之王李小龙,说真实点他就是云安第一捉鬼捕快,爱管闲事的、曾经幸福巷子的小混混、小痞子、老常家独苗子,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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