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之上。台下,黑压压的将士们如钢铁。
朱槿先是看向身旁的邓俞。
“邓俞洪武十年因病去世,年仅41岁,他可是平叛吐鲁番的猛将啊,死后还被老朱追封他为宁河王,谥号武顺,将其葬于南京雨花台,配享太庙,肖像挂在功臣庙中,位列第三。先等等吧,史书上没有记载邓俞因何病去世,到时候一定要救下他,未来拿下吐鲁番还是要指望他,那里可是人均热巴的好地方啊。”
朱槿还在幻想着未来拿下吐鲁番之后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去那里收集“葡萄干”的时候。邓俞的声音就从朱槿身边传出。
“从今日起,你们所有人归朱百户统辖,务必令行禁止。”邓俞的话音刚刚落下,台下将士们便泛起一阵骚动,将士们目光扫过邓俞身旁的朱槿。朱槿稚嫩的面庞怎么看也不像可以上阵杀敌的百户。窃窃私语声渐渐化作此起彼伏的议论。
几个身形魁梧的汉子率先站出,粗粝的嗓音裹着不屑:“咱们扛枪吃粮,是为了在沙场上真刀真枪地拼杀,可不是帮忙看娃娃的!”哄笑声顿时如浪翻涌。这也代表了大部分人的心声,之时碍于邓俞将军,不敢表露出来。
毕竟他们从军除了为了温饱,更是为了军功,是为了一个好的前程。眼前的朱槿,在他们看来并不能带领他们上阵杀敌。
正当朱槿想要发怒的时候。
“高老三,你他娘的狗吠什么!”一道暴喝声震得校场的空气都微微发颤,只见队伍后面冲出一名身材魁梧的汉子,冲到刚才质疑朱槿的士兵面前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他叫吴十二,和朱槿同时从军,因为身材魁梧被选为小旗旗长。
“老子和朱百户同批投军,我们两个在一个小旗中,当初老子也瞧不上他,还笑话他是个奶娃娃,认为他连刀都举不起来,谁能想到,赣州城外我们小旗首次进攻,朱百户当时就像杀神附体,一口气就砍翻了十数个敌军。”
一边叫骂着,吴十二一边卸去身上铁甲,哗啦一声金属碰撞响,粗粝的手指狠狠扯开衣领,露出胸口狰狞的蜈蚣状刀疤。
那疤痕泛着暗红,边缘扭曲得可怖,仿佛随时要将人拽回血腥战场:“睁大你的狗眼!这就是那一战老子被敌军长枪捅的窟窿!若不是朱百户舍命替我挡住后续攻势,老子早就横尸赣州城外了!”
“何止如此!”人群中又窜出个满脸胡子的汉子,左眼上的疤痕让他笑起来都透着股狠劲。他叫王进,之前是常遇春宿卫帐下的。
他一把推开身前士兵,铁塔似的站定,声音如破锣般嘶哑:“你们以为赣州城是怎么拿下来的?全靠朱百户单枪匹马,趁着雨夜摸进敌军老巢!他孤身一人,手刃赣州城守城将领熊天瑞,那天晚上,我在大帅大帐外亲眼看见朱百户提着那颗血淋淋扔到大帅身前,不然真刀真枪地拼,在座的各位,谁能保准自己不会在攻城中死去??”
关于赣州城守城将士投降,他们也听说了是有人夜袭击杀了熊天瑞。但是王进说是眼前少年,大部分人还是不敢相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