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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枭雄登场

己本地人的优势比下去了,甚至连自己的老婆还是否忠诚都难说。

看上去不管怎么选,桓玄的命运都被预定了悲剧。

人生的成功不在于拿到一副好牌,而在于怎样将坏牌打好。

桓玄交了个朋友——殷仲堪,桓玄之所以交这个朋友,不是因为他有用,而是因为他没用,没用就是有用。

他是个很不错的人选。首先他不是世家出身,没有那么复杂的背景来威胁自己,另外最重要的事,这

是一个好人,没用的好人。

有个故事充分说明了这点,殷仲堪是个大孝子,他父亲常年有病卧床不起。他衣不解带地伺候,没日没夜地煎药,结果他爹的病没治好,他却把一只眼熏瞎了。

煎药,还把眼熏瞎了。放在现在,也是任何保险公司都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孝心可嘉,但属于恶意自残。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笨手笨脚的家伙,动手能力超差。

组织是明智的,因此他的职务是黄门侍郎,主要负责写写公文之类的书呆子活。

这种人是个不错的傀儡,但问题是,他不符合封疆大吏的资格,根本就没进入组织考察环节。

不过没关系,不怕没办法,只怕没想法。桓玄这时想起了一个人,这个人才是整步棋的关键。

司马曜和司马道子两兄弟,虽然因为权力分配关系不好,但毕竟是血浓于水的关系,因此他们有着相同的爱好——好色。

当时京城最红的女性不是烟花名妓,不是后宫佳丽,不是大家闺秀,不是良家小玉,而是个叫支妙音的和尚。女和尚,俗称尼姑,当时有个特定的专有名词——比丘尼。

支妙音是个出家人,出家人是来普度众生的,他本想把道子哥俩度成仙,结果却被哥俩度成了人。

支妙音是个有味道的女人,她诗书画三绝,色舞禅通神,其讲道新颖别致,其舞姿巧妙绝伦,其书画豪放婉转,其文章登峰造极。笔画华美,魂飞情荡,于风雨交融中深刻剖析了禅与生活、佛与人生、性与天道的深刻内涵,色而不淫,淫而不乱,让人在酣畅淋漓的绝美享受中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情操,净化了灵魂。

试问这样的女人是追寻自我独立向往放浪疯狂生活方式的道子兄弟能拒绝得了吗?

于是两人破天荒地携手为支妙音建造了简静寺,让比丘尼在这里清修。

比丘尼传经布道也十分卖力,她招揽了大批尼僧,这些尼僧的信仰不需要坚定,但才色一定要出众。在她的领导下,简静寺徒众一度多至百余人。

就是这个比丘尼,她是桓玄的朋友,好朋友。

这世上没有金钱赎买不了的罪恶,也没有永不生锈的纯洁。

于是在这个尼姑的美言下,独眼伤残人士殷仲堪成功打败两位强劲的竞争对手,坐上了荆州刺史的位置,当然,背后是桓玄那巨大的身影和他冷冷的笑声。

在西方世界,最伟大的作家莎士比亚同时也是最有争议的作家,常常被指控为无耻的剽窃者。这个没有受过任何正规教育,据说是半文盲的小演员能够写出如此文采斐然的剧作,令许多人产生了严重的怀疑:或许这些著作都是培根、马洛或者其他才子的作品,而莎士比亚只是肆无忌惮地剽窃了它们。

司马元显似乎也有这种争议,搞军事搞经济都一塌糊涂,但搞起阴谋整人却有着和年龄极不相符的成熟,不过只靠阴谋来治国的人,注定没办法走得太远,因为只要选错一次,他就全部输了,输的下场就是死。

王恭死了,在桓玄和殷仲堪间如何取舍便成了个问题。打是肯定不行了,孙教主已经闹得他恶心呕吐了,那就只能让他们鹬蚌相争,自己坐收渔利。

问题出来了,拉谁打谁呢,正常点的逻辑肯定是团结殷仲堪,搞定桓玄。毕竟一根筋的书呆子又没什么势力,最好先处理掉门生故吏满荆州的世家子弟。

但问题在这里出来了,我说过殷仲堪同志是个书呆子,喜欢读书,是书就读,兴趣广泛,连宗教也读,而且一读就爱不释手,不仅精神信教,肉体也信,结果他成为当时最热门的宗教团体——五斗米道的虔诚信徒。然而当时五斗米道的精神领袖孙教主正在从事一件十分有前途的工作——造反。

造反的对象就是司马元显,所以阴谋家司马元显同志终究还是感情战胜了理性,决定联合一匹叫桓玄的狼。

于是,真的狼来了。

桓玄此时已经是江州刺史,江州以前是王恭的地盘,这是司马元显操纵的结果。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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