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深秋,天寒地冻。
时值正午。 污水横流的破旧街巷,宛若行尸走肉的行人穿行其中,双眸呆滞、无神。 然而。 哒哒哒! 这时,一辆马车,却突然驶入其中,为首的刀疤脸马夫一脸凶悍,将一柄朴刀搁置身侧,一看就不好惹。 即使这街巷又窄又破。 但看到这马蹄飞踏,车轱辘‘咕噜’扭转,远远的...路上的行人便赶忙侧身,紧贴着墙,生怕不小心蹭到了上面。 马车轿子上飘荡着的‘陆庄’小旗,醒目而又刺眼。 叫来往之人见了,不觉艳羡。 直到马车远去,才敢小声嘀咕: “出入配车马,是陆庄里的‘佩刀门客’!” “这些人...可真是威风。” “收个租,占个场子的普通管事,已经够有面了,手底下管着三五号人,吆五喝六的。” “但听说,他们去陆庄替着自己背后铺子掌柜交租钱时,遇到这些个人物,可都是夹着尾巴,赔着笑脸,求着指路!” “唉。” “也不知道,这里面坐着的人,究竟是什么个模样,要是我也有一天也能...” 一个蜷缩在水沟子旁,挫着双手的癞子头正在嘀咕着,一侧同伴听了,便是嘿然一嘲: “你?” “天上掉馅饼,也砸不到咱头上,别想了!” “武夫,也有高下之分。” “像咱们这些泥腿子,靠着家里积攒半辈子的银钱,求个一两式拳,也就能练成个‘火窑管事’。” “陆庄的普通门客,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才那么点人,普通武夫,又怎么选的上?” “更别说佩刀门客了,听说,也就三十来人,都是个顶个的好手。” “这人呐...要信命。” “就咱们这片破地,多久了,也就出了个马夫翻身的季家子,但也就不过如此了,不奋斗个几年,甚至十几年,估摸也跳不出这‘樊笼’...” 他话未说完。 旁边之人看向后街,那已缩到了一个小点的马车,竟在一片篱笆院前停下时,突然惊愕: “等...等等。” “你看。” “那个地儿...” “是不是那季家兄妹的茅草土屋?” 顺着他的指头一望。 周遭看热闹的人,都愣住了。 “好像,还真是。” 未过多久。 当那马车停下。 这一片火窑外围,又破又穷的街巷... 彻底,沸腾了。 ... 众人簇拥,人头攒动。 隔着老远,看着那陆庄马车,终于有人揭开窗帘,露出身影。 作为马夫的洪江,连忙起身一跃,咬了咬牙,俯身于地,竟作为了‘人肉阶梯’,要供给那马车之人平缓落地! 当穿着陆庄佩刀门客,统一分发的黑衣劲装,以鳄皮作带,腰佩镔铁刀的季修,才一露面... 阵阵惊呼,便不由响起: “那...那是季家子!?” “好一个丰神俊秀少年郎,以前他饿得皮包骨头的时候,竟然没看出来半分,竟有此等姿容...” 远远的,一阵哄然响起。 季修半步踏出马车,对此置若罔闻,但看到俯身支地的洪江,却是皱了下眉,不由停住: “洪兄,你执鞭坠镫,已是叫我愧不敢当,之前也说了,不必如此。” “这一下,你又要我效仿那些‘簪缨贵胄’,学什么踏着‘人肉阶子’,步履平地。” “我季修这半生,都是在这等污水横流的地方讨生活,没那富贵命,也学不来。” “快起来吧。” 他一跃而下,一把将洪江拉起,对于耳畔的赞誉、艳羡之音,只当作从未听见。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山间有远亲。 现在博得满堂彩。 虽有些飘飘然... 但心气过去了,却是一眼,就能洞穿了其中本质。 “这就是拳与势,带给我的改变。” 季修轻声呢喃。 之前他与季薇在破落漏风的屋舍蜗居时,就跟空气一样,任谁见了,都不会多瞅上几眼。 若不是他成了陆庄门客,哪里能有今天? 佩刀门客,就已如此。 若是再往上,成了跻身淬骨的陆庄门面、拳馆派主,甚至炼皮有成,也做了一方营生的主子! 这些人,怕是就要虔诚叩首,如见天临了。 既尝到了甜头。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