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秋轩。
钟菀站在花园旁看着开得正好的花,不禁又露出了一个笑容。
站在一旁的岸芷看着笑意吟吟的钟菀,道:“夫人,方才您与方御医说了什么,如此开心?”
钟菀暂时不想让任何人知晓她与方遮的关系,便道:“没什么,就是方御医答应我以后会常来给二爷看病的。”
“夫人,若是二爷知道方御医会常来,一定会再次晕倒。”岸芷满脸笃定。
“他最好一辈子躺在床上。”钟菀这话说得有些咬牙切齿。
“夫人,二爷真的有病吗?”岸芷有些疑惑,毕竟成亲之前可是没听说过这件事,若是真的,那这定国公多多少少有些居心叵测了。
“嗯,这里不太好。”钟菀指了指脑子。
“夫人放心,岸芷绝对不会将这件事告诉旁人的,这事若是传出,定会成为京城里的笑柄。还是期望方御医快些治好吧。”岸芷信了钟菀这番鬼话。
“此言不假。对了,你觉得那林安如何?”
岸芷想了想,道:“大抵是年龄小的缘故吧,看起来很是活泼,心思也是单纯,有什么话不经脑子便说出来了。但具体如何就不得而知了,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
“你说得是。定国公府虽比不得宫墙,但这后院之中多了一个人,以后多多少少会有琐事发生,你一定要看好了,任何风吹草动都不能放过。”
“是,夫人。”
“岸芷,你去查一下方御医的过往。”
“是,夫人。”
看着岸芷离去的身影,钟菀踱步走到池塘旁,侧身坐在石头上,透过清澈的池水,她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只是那池中的人儿是幼年时候的自己,一旁,还有一个笑得傻兮兮的小少年。
她想起了过往。
十八年前,她出生在镇国公府,她是钟府的嫡长女,生下来理应享受荣华富贵,一生顺遂。
可天不遂人愿,两岁那年的元宵节,父亲母亲带她出门赏花灯,元宵的夜晚,花灯齐亮,花天锦地,每个人都笑着脸面。
于是,顺着偌大的人流,她走丢了。
父亲母亲翻了整个京城,都没有找到她!
这些事,也是她回来后从父亲嘴里知晓的,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是不是一个意外,毕竟,身居高位的父亲或多或少有几个政敌实属正常。
太久远的事她自己也不记得了,她只记得自己辗转过好几户人家,一家丢了另一家捡来,捡来又被丢弃,几次三番下来,她也不愿待在那些所谓的家里了。
于是,在不知被丢弃多少次后,她选择了流浪街头。
对于她来讲,她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待在那些没有温暖的“家”里。
外面的生活,虽然苦,但很自由。
同样,若是没有些狠意,她早就被那些乞儿欺负到阎王殿去见祖宗了。
现在想想,流浪的日子可真是不好过,不仅要对付乞儿,更要面对四季的转换。夏天酷热难耐,冬日天寒地冻,她最喜欢便是春秋两季。
春日百花齐放,不冷不热,偶尔还能爬到富贵人家的桌底参加春日宴,吃个大饱;秋日黄金硕果,微风正好,山林之中尽是野果,总归不会饿死,偶尔也能参加秋日宴,再饱餐一顿。
若非方遮的出现,她应该死在八岁那年的冬日了吧。
犹记得,那年应是百年不遇的大雪,她一人走在荒无人烟的郊外,又冷又饿,多多少少生了些想死的心。
她本以为熬不过那日,却在一枯树下遇见了同样抱臂发冷晕过去的方遮,她看着他的模样,就像刚出窝的小狗一般,十分惹人怜惜。
于是就在那么一瞬间,她不想死了,她想救下同自己一般可怜的小屁孩。
她使着仅剩的力气将方遮从树下拖到破庙里,望着他瑟瑟发抖的模样,她跑了出去。
那是她第一次偷东西。
她趁着农户不注意,偷了一些米,回破庙后用烂瓦给他们二人熬了一些发黑的白粥。
喝了白粥的方遮身子渐渐暖了,于是一条命被她用一勺米捡了回来。
好似从那日起,她便看透了生死,但也更加惜命。
生死这东西,迟早都要来的,但具体怎么个死法,她还是要自己决定的。
从那之后,她身后便一直跟着一个小尾巴,嘴里还叫着她“阿姐”,她也教会了他一项技能,那就是爬墙。
爬墙不为别的,只为去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