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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追加篇——老子

推算,成书年代至少在战国中前期。有学者认为《老子》并非成于一时,作于一人。此书共计五千字左右,最初称为《老子》而无《道德经》之名。后来称《道德经》,并分成八十一章,编为上下两篇,上篇道经三十七章,下篇德经四十四章。全书的思想结构是:道是德的“体”,德是道的“用”。

老子思想的主要范畴是“道”,“道”字在《老子》书中出现了七十三次,天道自然无为是《老子》一书的主旨。道是一种混沌未分的初始态,无为自化,清静自正,是天地之始,万物之母,为化生万物的根源;道常无名,无为而无不为,它像水一样,善利万物而不与万物争,以柔弱胜刚强,是最高的善;道是不可言说的,人的感官也不能直接感知,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持之不得。道既是宇宙的本体,又是万物的规,还是人生的准则。儒家以天、地、人为“三才”,老子则以道、天、地、人为“四大”。

“四大”在“三才”之上增加了道,就给中国文化思想的架构,打开了一个极其高远、极富想象力的思想空间。道是出自形而上,而贯穿形而下的;而且在贯穿中,不给天与帝这类有意志、有目的的造物主,留下任何插足的余地。在二千五百年前,老子之道是在从根本上改造原始道论的基础上的一个伟大的发明。

道作为天地万物存在的本原与本体,缔造、成就了天地万物。但道成就天地万物,并非有意作为,而完全出于无意作为,完全是自然而然。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法自然”,自然者,自得其然也。自然是对道之状态与作为的形容,而非道之外更有一实体的自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一切因其自然,一切顺其自然,这就是道的本性。道之本性是自然无为,但正是这种无为,成就了有为;正是因为无为,才成就了一切。这种现象,被老子加以哲学的高度概括,就是“无为而无不为”。

“无为而无不为”,不仅是道之大德、大用,同时也是支配天地万物之最根本规律,是个人安身立命之根本法则,是所谓“道理”。“不自生,故能长生”,“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这是天地万物之理。“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这就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法则。“无为而无不为”,不仅是道之用、道之理,同时亦是“道术”,是侯王治理国家的根本手段和方法,侯王之“王”天下、治天下,亦当以道为法,“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所以“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老子认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相比较而存在的。美丑、善恶、有无、难易、长短都是相互依存的,有此才有彼,有是才有非,有善才有恶。表面看来,正相反对的两个方面是相互对立的,而实际上又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任何事物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章提出“反者道之动”。这就是说,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向相反的方面转化,所谓“物壮则老,兵强则灭”。同时,事物的发展、事物向反面的转化,并不是一下子实现的,需要经历一个数量上不断积累的过程。“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老子认为,道之本性即是自然无为,自然无为乃支配宇宙万物的根本规律,也是人类应当信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从无为的原则出发,老子反对人之有为,因为有为破坏了人的原始的自然淳朴,造成了人格的分裂,带来了虚伪、狡诈、贪欲、罪恶等种种社会丑恶现象。“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天下有道,一切都自然而然。不标榜仁义,而自有仁义。等到以仁义相标榜,则意味着仁义已不复存在。由此老子提出“绝智弃诈”“绝巧弃利”,主张“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虽有舟与,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这是一种复古思想。与这一社会理想相适应,老子还主张贵柔处弱,认为“坚强处下,柔弱处上”,“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进而主张“上善若水”,认为最完善的人格应具有水一样的心态和行为,“处众人之所恶”,去别人不愿意去的地方,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坚忍负重,居卑忍让。

老子思想的核心是道,道的本性即是自然,出于对自然的推崇,老子也很推崇素朴和稚拙,认为“大巧若拙”,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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