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找到皮带,这个细节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吴小发在石灰厂负责开拖拉机拉石料和运货,33岁,小学文化,他的妻子与石灰厂老板是亲戚关系。
这有两个可能,第一种可能:他从出门很匆忙,来不及系皮带。
第二种可能:皮带被凶手拿走了。吴小发的工资不高,穿着比较廉价,所系的皮带不可能是高档货,凶手为何要拿走他的皮带呢?
另外7名死者都在石灰厂内的,陈小润的尸体躺在走廊上,其他六个人的尸体散布在房间内。
一个男工人的尸体在陈晓润的房间里被发现,应该当时为了躲避才逃到老板娘的房间的。
右边房间的门被踢坏了,根据现场情况,当时两个男工人、男孩和男孩妈妈都躲进了这个房间,他们拼命顶住房门。
(估计由于太过恐惧,这个屋子里的人没有一个拨打110报警。)
凶手将门的下半部分撞出了一个大洞,上面的木板掉了下来,(这种木板钉出来的门,本来就不牢固)。
可以看出,男孩在门被撞破的那一刻,他曾试图朝门外逃跑。但凶手举起木棒狠狠地砸在了他的头上。男童很快就死了。
房间里的三个人此时估计已经吓得瑟瑟发抖,其中一个人钻进了床底下。
那些溅到墙上的血和脑浆,离地面不到80厘米。估计生前都曾下跪求饶过,但凶手的目的是一个活口都不留。
每一刀的力度都非常大,以至于每个脖子都差点被切断。下手非常狠,案发现场的三个卧室内,书桌和床头被大量翻动,翻动的部位上留下了大量血手套的印痕。(说明凶手戴了手套。)
另外,现场地面上发现了19枚同种鞋底花纹的血足迹,屋子里还有一把带血的菜刀,以及一个疑似作案工具的木棒。
这个棍棒长68公厘,直径5公厘,比较粗,厨房门框上留下有手套上的血的痕迹,这说明凶手去过厨房。他是去厨房拿的菜刀。
根据法医的检测,八名遇害者的胃内溶物都是在饭后一小时左右。通常石灰厂吃饭的时间是晚上7点左右。
汪世书的小儿子晚上7:20离开家,他接到一个用车电话,让他开车送一个人到武汉。
吴小发在7:30左右离开了他岳父的家,前往石灰厂。也就是说,在七点半之前,所有人都还活着。案发时间,应该是在晚上7:30-8:30之间。
吴小发的儿子本来希望留在外公家里,不过吴小发希望带儿子回到石灰厂换一身衣服,然后也是想提前给他过生日,没想这个决定,让年幼的儿子也走上了黄泉路。
负责勘察的民警,在石灰厂案发现场,发现了吴小发的血迹。看守石灰窑的小屋门上也有他的血迹。
这说明,吴小发很可能是最先被凶手杀害的,然后凶手将吴小发的血带到第二现场,以迷惑警方。
吴小发当时穿着拖鞋,一条没有系皮带的裤子,就直接出门,这说明他和凶手关系很熟。
上新集镇上有一位专门维修摩托车的人,案发当晚,他远远地看到石灰厂方向有摩托车灯光,灯光在那里停留了一段时间,而且在晃动,之后又开始移动。据此推断,吴小发摩托车停留的时候,应该凶手已经在场了。
老板娘陈小润的房间有到处被翻过的迹象:柜子、箱子都被打开翻动过,床上床下、枕头下、被褥下、垫子下都被翻了个遍,就连挂在天花板上的包袱也被扯下来翻动过。
这说明凶手在搜寻自己想要的东西,他想要的东西是什么?应该是钱。
吴小发和汪春莲的房间也被翻箱倒柜地找过,不过,吴小发夫妇当时还欠着债,一有点钱就拿去还债了,所以住处没有什么钱。
根据老板小儿子提供的信息,母亲陈小润当时放在家里的现金应该有3000多元,而这3000多元不翼而飞。
在现场,凶手没有留下任何遗留物,凶手应该是戴着手套进行作案,现场上的四个手机全部被拆解,分开扔掉,手机卡也被挖出来单独处理。
凶手将手机卡取出,并扔掉,说明他是希望拖延死者被发现的时间,以给自己争取逃走的时间。
凶手能够顺利进入汪家,说明他与汪家是熟人关系。所以,老板夫妇毫无防备让他进来了。
石灰厂本身处在偏僻之处,老板夫妇应该有一些防备意识,不会轻易给不认识的人开门。
案件现场的脚印表明凶手只有一人,其中有9枚非常清晰,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