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脑后了。
两个人再次回了林颖的宿舍,言默没有动手,程锦则漫无目的的四处找着,其实她也不知道要找什么,完全没有头绪。
翻了一会儿,程锦就停下了,坐在椅子上皱着眉又开始认真回想,如果有留下证据的话会是什么东西呢?血衣和凶器都被她扔了,里面没有裤子和鞋子很可能是两者都没溅到血液,也可能是溅到了,但是稍微洗一下就掉了。
其他的呢?还有什么是可能留下证据的?程锦想的脑子都快炸了,就在她茫然之际,突然就想起了秦薄扬的话,凶手的身高在170—175之间。
当时程锦没有问秦薄扬他们从哪里得来的结论,但总归人家是警察总不可能信口开河,可如今林颖分明只有165左右的身高,这明显不符啊?
“高跟鞋!”程锦心中突然闪过了这三个字来。
现场是草坪,如果是细跟的鞋子,一定会发现痕迹的,但是警察没有发现痕迹,那很可能那双鞋是那种厚底的鞋子,而不是细高跟!
程锦整个人再次兴奋起来,一下子从椅子上站起来,目光明亮的看向言默,“我知道要找什么,是高跟鞋!”
凶手做其他动作的时候可能鞋子不会染上血,但是她剁碎胎儿的时候却有很大的可能会染上!而鞋子上的血迹很容易去掉,林颖很可能没有扔掉!
言默看着程锦眼睛亮晶晶的模样,嘴角又若有若无的泛起笑意,好久没看到她露出这样鲜活的表情来了,或许这真的是她喜欢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