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朗被沈家人恭恭敬敬地请进了堂屋。
沈家已经算是村里少有的几家条件稍富裕的人家,但堂屋里也没钱铺青砖,仍是一起风就会激起尘土的泥地。只是沈家人爱干净,天天打扫,还算是干净。
堂屋居中摆了一张擦得发亮的八仙桌,边上是一圈长条凳。
再往里摆着一张小些的方桌,边上摆着沈家唯二还算体面用来待客的玫瑰椅。
这桌椅还是当年沈家祖宗传下来的,后来沈家分家时,唯一值些银两的红木床被沈大路占了,沈父只得了几张没甚大用的桌椅。
沈母带着沈燕儿还有沈大嫂一头钻进灶房里忙活。
村里人少有喝的起茶叶的,一碗红糖水就可以算是迎客必备了。
沈母为了显示重视,特地从箱子里翻出了老大结婚时用的吉祥碗,还大方地掰了一大块红糖加进去。再用开水一冲,那一大块红糖盛在吉字红碗底颇为喜庆。
沈母满意地看着红糖慢慢融化了水里,准备趁热就端上去。
沈燕儿正帮沈大嫂洗菜,见她娘的举动赶紧拦住了,
“娘,这位贵人瞧着也不是个嗜甜的,你加这么一大块红糖再齁着他。”
“啊?这红糖可是好东西,咋会有人不爱吃甜的。燕儿,那这、这怎么办?”
沈母听小闺女一说先是疑惑,接着就有些慌了,伸出手就想将沉在碗底的红糖再拿出来。
沈燕儿递过木勺,沈母这才反应过来,有些不好意思:“瞧我,都忘了,这手多脏就往贵人的碗里伸。”
沈燕儿安慰道:“娘,我不是嫌弃你,这刚煮沸的滚水,你这手就往里伸,不要命啦?”
说完还对着沈大嫂调侃了一句沈母:“嫂子,你瞧,我娘今天要给贵人上红烧猪手!”
“你这促狭鬼!还有心情调侃我,快想想这水怎么弄!我听说城里的富户老爷们都喜欢喝树叶子煮的水,哎,咱家也没有这精贵东西,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味道......”
沈母气得捶了她一拳,放下手里的红糖水,直叹气。
“娘,没事,这红糖不是捞出来了吗?你再加一小把嫂子晒的干桂花就行,贵人怕是树叶子都喝够了,刚好给他做个新鲜的。”
沈燕儿忙安慰道,沈大嫂赶紧去找出了装干桂花的袋子递给沈母。
沈母见状还有些犹豫:“这能行吗?”
“娘,能行!快去吧!贵人定是等着急了,这赶了大半天路水也没喝上一口,这才是咱们失礼呢!”
沈母一听也是这个理,顾不上多想,就叫上她跟着一起去。
进了堂屋,李元朗被沈父让着坐了主位,沈家的儿子们坐在一旁陪着说话。
沈燕儿不敢抬头,她低着头端着茶水跟在沈母背后。
先送的是李元朗,沈母端着碗陪着笑:“大人,老妇家里拿什么好东西招待您,这是老大媳妇晒的干桂花,加了些糖水,请您尝尝看!”
李元朗忙接过碗,客气回道:“婶子,你太客气了!在下并无官位,只是一介布衣,婶子可以叫我元朗。”
“这......”沈母哪敢直呼其名,这公子即使没有官位在身,瞧这通身华贵的气质也定是出身不凡,她下意识看向沈父。
沈父思索了一会,开口:“元朗少爷,先喝水吧!”
“对、对、对,元朗少爷快尝尝看!”沈母反应快赶紧称呼了一句。
顶着沈家众人期待的目光,李元朗感觉手中的碗似有千斤重。他虽不嗜甜但不想辜负这一片赤诚,眸色暗了暗,倒是什么都没说,只顺着碗边抿了一小口。
糖水刚入口的瞬间,他下意识咽了一口,并没有想象中甜腻的味道。
干桂花经热水泡开后,散发出清淡悠长的香气,一点红糖的甜蜜刚好冲淡了桂花的苦涩,进入口中只留下清香甘甜。
“很特别!婶子有心了!”
李元朗连喝了几口,才放下碗称赞道。
沈母这才放下心来,带着沈燕儿告退。
临走前沈燕儿偷偷看了他一眼,只见他眼神明亮,神色真挚瞧着并无半点奉承。
系统也跟着沈燕儿一起叹息了一下,这人应该说的是实话,毕竟他本性不羁,要是不喜欢是一口不会再碰的。
那边,沈大嫂在灶房忙的脚不沾地,午食沈母只帮忙打了下手,一众菜色都是沈大嫂一人做主,沈燕儿也只提了些建议。
用沈母的话来说,以后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