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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嗯?我是那一个被剩下的人

昨夜繁星,年少读书楼见。

北斗依然,岁月人不怜。

众星高处,可有仙未眠?

人独立,浮生百年、悲喜尘埃间。

——《点绛唇·繁星》

我正在富贵山庄的最高处看星星。

我喜欢看星星,就像我喜欢剑一样。

只是临安与金陵的夜晚常常灯火通明繁盛,妨害了星光,远不及在山里仰望星空看得那么透彻明净、纯粹美丽。

燕师曾说,他此生只敬畏两样东西,他内心的律令以及头的这片璀璨星空。

千万年以降,世间生灵万物与人类繁衍生灭,于亘古星辰而言,只不过是沧海一粟,一个眨眼不到的渺小瞬间而已。

而浮生百年,又是多么的短暂!不过是蜉蝣蝼蚁而已。

我幼时读书诵诗词,愈是读进心里,愈是惶惑难安,不知道即使考中功名、进了庙堂、坐了高位,却又有什么意义?

而且我这个自由不驯的性子,也是不可能呆得惯朝堂的。

还好还有剑,剑予我自由,剑予我平静的力量,剑也令我欢喜。

我要用剑去做我自己,我要用我剑的光芒为我的人生照耀出最炽盛的光辉!

即使是蜉蝣蝼蚁的短暂此生,我也要让它过得随心快意、豁然通透!

我是西门吹雪,是世间独一无二的存在,是古往今来也只此独一人的西门吹雪!

我会死去,人类必然会死去,但我要去到剑道的最巅峰,我要这江湖永远有西门吹雪的故事与传奇流传!

我站立在富贵大庄高高的屋顶,站立在无尽浩瀚的星空之下,心中的剑道重新明晰而通透,“夕惕”剑在鞘中铮铮而鸣,无法压抑的剑意升腾而起。

我跃身而起,向着高迥夜空、亘古星辰斩出了此生最巅峰的一剑。

“轰”,如巨雷鸣震,一道深约五尺、宽约一丈、长约十丈的直痕出现在富贵山庄古侧远处。

“妈的,怎么打雷了?我正梦到如花呢。”王动骂骂咧咧的声音传来。

此剑当名为“星雷斩”。

……

我已经在富贵山庄呆了很多天了,也许还会呆更多天。

王动、郭大路、燕七、林太平的性子虽然各异,但底子里都是很有趣很热情很友善的人。

和他们呆在一起让人很轻松,很容易就忘记了烦恼与纷争,从而欢乐起来。

我这八年一直在读书与练剑,从来没有过这么放松惬意的日子,于是渐渐也变得散漫随意了起来,只是早晚依然是要练剑的。

练剑不是我的功课,练剑是我的欢喜。

这些日子,作为借宿的租金,也因为租客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我又从山下集市采买了许多东西,包括但不限于几十双碗筷、十石大米、十几箱腌肉、五十桶好酒、六张实木大床、六个紫檀茶几、几十张红木桌椅、以及十五套四季被褥,还有描金屏风、花草盆栽等等。

至于王动那张油腻可怖的胡床,让我劈了给郭大路和燕七当厨房的柴火。

于是富贵山庄看起来真的又富贵了起来,厅堂有厅堂的样子,卧房有卧房的器物,花园有花园的模样,除了没有仆人侍女,再没有人会觉得这富贵山庄只是金玉其外、内里空空。

而我也成为了山下集市最受欢迎的人,因为我每次到集市,都会觉得富贵山庄还缺一些东西,还会影响我的生活质量,于是我就买、买、买!

直到陪着一起下山买时令蔬菜水果的燕七或郭大路实在看不下去,努力按住我的手。

富贵山庄的饭菜都是燕七和郭大路做的,至于王动,他是个懒鬼,而林太平,是没人敢吃他做的饭菜的。

而我,我只是个有礼貌的租客,进主人家的厨房终究不礼貌。

然后还发生了一些事情。

改邪归正的红娘子回来找王动,她也在山庄住了下来。

鬼公子杀了来庄里找催命符赃银的恶鸟康同四人,然后南宫丑用剑刺透柱子杀了鬼公子,但南宫丑没有说什么就走了。

后来又来了南宫丑,他被林太平那个凶猛的未婚妻玉玲珑追杀,我一眼就知道这个南宫丑是假冒,但其他人可能只有燕七看出了异常,林太平赶走了玉玲珑。

但冒名者想杀郭大路时也被人从山庄墙外用剑刺穿了胸口,死法和鬼公子很像,其他人没看出来,我却知道是燕七杀了这个冒名者。

隔几天林太平出门偶然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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