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我为什么会生出这样的傻儿子来?难道因为父亲太过精明,就更显出儿子的无能?那么鸿王的儿子为什么还算看得过去?论起精明,鸿王就算不如我,差距也不很大。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孩子的母亲太过愚蠢,可怜的届所继承的,都是母系的遗传。是的,那个愚蠢的女人,除了知道陪我睡觉,帮我生养儿子以外,没有丝毫的价值。当初,我把从战场上俘虏的女性带进卧室,我每年千里迢迢去和苹妍幽会,从元老、家臣到奴隶无人不知,只有她始终蒙在鼓里。很简单地栽赃,说她与别的男人私通,将其贬为庶民,她竟然无力辩驳。这样的妻子,确实不要也罢。这时候,我突然想到,若能和苹妍生下儿子,那应该会是相当聪明和武勇的吧不,如果苹妍不死,让她生下儿子并亲自养育,将,届这孩子是无法继承我的事业的。我把苹氏交给了他,但彭氏该由谁来继承呢?我似乎应该再娶一个妻子,多生几个儿子来甄选一下。此次从西方回到彭邑,就开始计划这件事情吧。“父亲,我要回家!”届一见到我,第一句话果然不出所料。“这里就是你的家呀,”我有些不耐烦地教导他,“你现在是苹氏的族长,你现在是苹届而不是彭届!”届咬着手指,怯怯地说:“可我是您唯一的儿子啊,我迟早要回去彭邑的呀。”?赤军的作品《尘劫录》??,域名[(.)]?8??╬?╬?()?()我吃了一惊,但这孩子接下?他们是谁?!”()?()
届竟然被我吓哭了。但寻找这些话语的根源,其实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跟随届砍下他们的头颅。“听父亲的话,做个好孩子,好好留在苹邑,这里是你的家,”我这样对届说,“谁再敢对你说要回彭邑去,父亲就要谁的命!你记住了?”()?()
在苹邑停留了不到半个月,我就继续向西行进,三天后进入了疆氏的领土。疆氏是西方九天十四将中最小的一个部族,没有城邑,只有村庄,贵族和百姓统共还不到一千人。疆氏所居住的疆山,是西方的尽头,翻过疆山,后面还有些什么,没有人明确地知道。()?()
传说中,那是一望无际冰雪覆盖的世界,把滚水泼向地面,没等落地,就会结成坚冰。西方的天柱清木应该就在这冰天雪地的某个角落里,千万年就这样静静地矗立着。
疆氏热情地接待了我。我向他们索要“火狐之皮”传说七百年前,有一只巨大的赤红色的狐狸翻过疆山,进入疆氏的领地,疆氏出动了族内最勇敢的七名战士,追捕了整整九天九夜,才把这只奇怪的狐狸打死,剥下其皮,作为族中的至宝。据说这件火狐之皮可以抵御凡人所难以想象的寒冷。“不这那是不存在的”疆氏的族长疆廓听了我的话,惊恐得浑身颤抖。我打断他的话:“不需要隐瞒,我知道得很清楚。只是借用而已,如果你不肯答应,我就把这个消息禀告鹏王你应该想象得到,鹏王知晓此事后的结果。”疆廓无奈地献出了火狐之皮。我把这张鲜红的毛皮裹在身上,但随即象被火焰烫伤了似的,把它剥了下来。可以自己热的死的毛皮,果然是无上的至宝。我把服庸等家臣留在疆地没有必要再带他们去冒险,海上的远征,已经使我丧失许多名优秀的家臣了。如果我可以凭借个人的力量进入西方冰雪世界并活着回来,那就不需要他们的帮助,如果注定我将冻死在雪原上,多几个陪葬也并没有意义。服庸坚持要跟随前往,但被我严辞拒绝了:“你们留在疆地接应我,一步也不许离开!”疆山并不难攀登,但接近山顶的时候,狂风骤起,冰霰飞舞,不过一眨眼功夫,我裸露在衣外的面孔和双手都已经冻木了。急忙取出火狐之皮裹在身上,立刻,一股暖流渗入脏腑。佩着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