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杀,陈浩南还是得被乌鸦吊起来折磨拿捏。
反正笑面虎已经死了,曹琛也懒得理陈浩南这杂鱼,就让乌鸦过去跟他相爱相杀吧。
主角再叼他也只是个矮骡子而已,有这时间还不如想想怎么赚钱。
“对了,乌鸦人呢?”
“喔,他啊?去铜锣湾了。”
“陈浩南被杀回铜锣湾,乌鸦也跟着去铜锣湾了,还带了四五百号人,听说是把人堵在里面不让出来了,夜里嘲讽陈浩南嘲讽到现在,口水硬是没干过。”
一听张谦蛋的话,曹琛直摇头。
论折磨流,还得是乌鸦!
王建军正在街外收尾,一平头男走了过来,正是傻强。
洗的干干净净,胡子又剃了头发头剪了,总算像个人了。
一坐下,傻强就问道:“绅士胜他们回大角咀了,怎么没见你把他干掉?”
“干掉他能赚钱啊?让他回去让整个洪乐内讧才是王道啊。”
“要是什么都明白,你早他妈当老大了。”曹琛嗤笑道。
傻强愣住,这番话好熟悉啊!
曹琛把人放回去的原因,还真是要让他们洪乐内讧。
毕竟一个龙头惹出这么大的事儿,又死伤不少人赔几千万,地盘更丢了。
洪乐内部肯定内忧外患,到时候必定分裂,到那时就又有好处捞了。
曹琛叼起烟靠在沙发上:“说回正题,你怎么知道靓坤没死?”
“因为当时我就在现场!”
“不是说他被湾仔枪神打死了?”
“是个屁!坤哥是被火烧了,后面被人扑灭后那条子才开枪的,打中的是坤哥的近身大笨象......之所以说把人干掉了,只不过是为了维护条子形象而已。”傻强一脸笃定。
“坤哥不仅没有烧死,更没有被枪打中,他是跳海了。”
“跳海?”曹琛一脸狐疑。
傻强点头:“没错,坤哥当时跳海时没有带任何一人,临走前跟我说,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