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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章完结阅读1

跟你拼了。”

“慢来慢来,别急别急。”“亡命”见了胡为豁出来的样儿,把手中的小壶递给金弹道:“金兄,请帮小弟拿着,待我教训教训胡为这不长狗眼的小子。”

“碍…好美好臭,哇吐……”当!

金弹伸手接过小壶,突然一股恶心的臭气,钻入鼻内,“哇吐”作呕,当地把小瓷壶摔在地上,掉得七零八碎。

“亡命”见金弹摔碎小瓷壶,脸色陡变,厉声道:“金兄,你娘的是啥意思,竞把我的宝贝当着破瓷扔。”

“嘿嘿……”金弹闻言暗惊,尴尬一笑,急中生智道:“亡兄,你的玩笑开得过份了吧,弄一个夜壶来捉弄小弟。”

“哼……夜壶。”亡命闻言冷哼道:“金弹,你说得好轻啊,你以为我那是普通的夜壶。”

胡为骤见“亡命”与金弹反脸,暗愕一震,旋即明白了几分,心道:“娘的,‘亡命’毕竟是‘亡命’,还他娘的真够……”胡为思忖间,金弹强笑着对“亡命”道:“亡兄,我真服了你,敲竹杠敲到我金弹头上来了,说吧,你那夜壶值多少。”

“哼,……值多少?”“亡命”闻言不屑地冷哼道:“你可知道我那夜壶的来历?”

金弹闻言苦笑,在一向‘不要命’之称的“亡命”面前,他再亦飞扬跋扈不起来。

世间有一种人,谁都不敢惹。

那就是不要命的人!

阎王老子见了都惧他三分。

因为他不要命。

一般王孙公子,巨豪富贾,当然畏惧这种人。因为越是生活优裕的人越要命,亦越怕死。

然而,“亡命”却偏偏是个不要命的人。

否则,鸡城之人亦不会恭送他一个“亡命”的雅号。

“亡命”不仅只不要命,而且也不要金银,他身上亦从来不带金银。

他是孤家寡人一个,走天涯,就吃到天涯,不过有一点,却是相同,那就是不付帐。

就连玩妓宿娼都一样。

女人十个八个不嫌多,要钱没有,要命却有一条。

不过跟他上过床的女人却都不会要他的命,而且反会给他“津贴”。

按道上的话说:就是保护费。

就连城被“亡命”白吃白喝白拿的那些酒店,饭摊,店面的老板都同样以“亡命”在他那里喝酒,吃饭,拿东西为荣。

因为“亡命”就是“亡命”。

他有他行事的规则。

就是:你敬我一寸,我敬你一丈。

有天大的事,只找到他便等于没事。

他在城内至少吃过一千家的饭,喝过一千家的酒,拿过九百九十九家人的衣物,但他身上绝不止二千九百九十九道伤痕。

甚至有可能有三千九百九十九道。

因为他还睡过五百五十五个女人。

虽然他不过二十一岁。

玩女人他绝对是高手。

鸡城,最大特点就是“鸡”特别多。

亦就是说鸡婆特别多。

“亡命”换女人比有钱人换鞋还容易。

不过,凡是跟他上过床的“鸡”,决没有人敢凌辱与欺负。

因为“亡命”已投有股份。

不过他的股份不是银两,而是性命。

象这样的人,谁沾了都会头痛,只有任其宰割。

金弹此时正是头痛,头大,却以无可奈何,他深深的记得去年西门公子西门霸与“亡命”闹翻了脸,虽仗着人多势众将“亡命”打得遍体粼伤,后来却差点被他一把火烧掉西门巨宅。

事后反得赔礼道歉,付医药费方“了结”。

谁惹了“亡命”,就同时惹了李乱搞,胡为,流氓与阿飞。

李乱搞、胡为、流氓、阿飞,五毒俱全,再加上一个“亡命”真是鸡城无敌。

金弹有些后悔,后悔不该与西门霸合谋,煞“亡命”的威风,找胡为出气。

如今已是骑虎难下背。

后悔亦没有用。

思索良久,强颜道:“亡兄的夜壶总不会是前朝古董,价值连城吧。”

“哈哈……正是。”亡命闻言笑道:“金兄果不愧出生名门,一眼就能识出我那夜壶确是一件无价之宝。”

“此论甚高。”“亡命”翘指一赞,睨视着金弹道:“金兄可听见了。”

金弹苦笑,苦笑中带说道:“我耳朵不聋,说吧,要怎样个赔法,我金弹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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