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月十四,天空照样丝雨纷纷。
“这样冷的天儿,小姐怎的也不多躺一会儿?”霜霜,一早便过来伺候莫泠儿洗漱,哪知一推开门,莫泠儿早已穿戴整齐。
“小姐,你,你今天怎么?”霜霜关切的问道。
小姐平日不是最烦这样的装束了吗?以前夫人总教导小姐说要像个大家闺秀,笑不露齿,走路也要摇曳如柳,平日小姐总是大大咧咧,最近这几日却总是穿的这么淑女。
“我怎么了?很奇怪吗?”莫泠儿问道。
“没有,没有,小姐这样好看多了。”霜霜说道,平日里小姐总像个男子一般不爱罗裙,唯爱一身戎装,最近,不知是哪根弦不对劲,打扮竟然如此女人。
“我得早些去给爹娘请安,过去跟爹娘一同用早膳,最近都没去给爹娘请安,怕是要生气了。”莫泠儿说道。
“走吧,你随我一同前去。”
“是,小姐。”霜霜答道。
莫泠儿今日的扮相可谓是娇人滴滴,惹人怜惜。
穿过回廊,走过假山,便来到了莫啸天的住处,只见莫啸天与夫人在房间外的小花园里赏花饮茶,谈笑风生,“咦?爹娘对面坐的那俩人是何人?”莫泠儿暗自揣测。
“泠儿给爹娘请安。”莫泠儿弯腰行礼,此刻看来,倒真像是大家闺秀了。
“泠儿,快来,坐在娘的身边,最近也不见你来请安,都在忙些什么?”莫夫人责备道。
“娘,泠儿最近老觉得心头闷得慌,每日清晨便才出去透透气,不想让爹娘担心了,实在对不起。”
“你这丫头啊,平日里便是骄纵惯了,叫你日日过来请安你老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快,快见过你伯父。”莫啸天说道。
“许伯父好,多日不见,伯父越发健朗了。”
“这丫头,嘴巴还是这么甜,这么会哄人开心,难怪你爹娘如此疼爱你,伯父此次前来没带什么礼物,这里有根玉簪,是我前年走商到蓬莱偶然得到的,这支玉簪是用百年璞玉雕制而成,世间及其难得,跟你倒是很配,泠儿生得如此乖巧,这玉簪配你倒也是相得益彰了。”许恭说道。
“伯父,如此贵重的礼物,泠儿万万收不得,再说泠儿本就懒散,平时也不爱戴什么发饰,给我岂不浪费了。”莫泠儿赶紧推辞。
“是啊,大哥,你赶紧收起来吧,这么贵重的礼物若送予了泠儿,那倒是浪费了。”
莫啸天口中的伯父说的便是许恭,这许恭乃是凌云山庄的庄主。
凌云山庄地处西北之地的银山州,在当地极富盛名,凌云山庄是以做丝绸生意起家的,庄主许恭凭借自己的过人的经商头脑,让凌云山庄在短短的十年里成为天下第一大庄。
十八年前,也就是莫泠儿刚出生的那年,莫啸天带人去江南进一批药材,在回来的路上,偶遇许恭,那时许恭被人追杀,浑身是伤,莫啸天本就侠肝义胆,救了奄奄一息的许恭,把他带回来疗伤医治,费劲心思才救回了许恭性命,二人一见如故,便义结金兰,拜为兄弟。
“贤弟,你再这样说,大哥可是要生气了,你大嫂去得早,我许家现在就我跟之郎两父子,家里也没有个女人,这玉簪放在家里岂不糟蹋了,贤弟若是再推辞,大哥可要生气了。”许恭说道。
“是啊,叔叔,你就不要再推辞了,再推辞倒显得生分了。”许之郎说。
许之郎是许恭的儿子,今年二十二岁,虽然许家是做丝绸生意的,但是许恭却很少让他插手生意上的事儿。
从许之郎六岁起,就被送到昆仑山上学艺,每年许恭会上昆仑看望一次许之郎,今年仲夏才刚刚学成归来。
从莫泠儿出生时起,莫啸天与许恭便为这二人结下娃娃亲,约定等到泠儿成人之时,便许配给许家做儿媳。
“那,既然贤侄这样说,泠儿,你就收下吧,这也是你伯父与之郎的一番心意。”
莫泠儿只是见过许恭,知道这位伯父有个儿子叫许之郎,却也从来未曾见过他。
听说他自小便离开凌云山庄上昆仑上习武,这下见到本人,莫泠儿这才仔细打量起来,这许之郎虽然算不上特别俊朗,看起来倒也还算赏心悦目。
当然跟南一飞是没得比的,莫泠儿被心里的想法吓了一跳,怎的又想起南一飞了?虽说他也是习武之人,但在莫泠儿看来,他却像个白面书生一样,莫泠儿并未把他放在眼里。
“那泠儿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泠儿多谢伯父。”既然莫啸天已经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