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遥远的内地有一座豪华的古宅,一位老绅士住在里面,老绅士有两个聪明绝顶的儿子,一般的人要是有他们一半的聪明就够了。他们要去很远的地方向国王的女儿求婚。因为公主已经宣布,要在王国里物色一个口才最好的小伙子做她的丈夫。
这两位天才只有一个礼拜的时间准备。不过他们有那么大的学问,这点时间也足够用了。其中一个早把整本拉丁文字典以及这个小镇整整三年的日报,全都背得滚瓜烂熟,甚至倒背如流。另一个则对所有的法律条文烂熟于胸,每一个市政官应该知道的东西他都知道,因此他自认为可以畅谈国家大事,另外他还会一件事,那就是在背带上绣上玫瑰或者别的花,他是一个手指灵巧的雅士。
“我一定会娶到公主的!”他们两个都这样说。于是他们的父亲一人给他们一匹骏马。会背字典和报纸的那个得到了一匹黑马,而另外一个则得到了一匹乳白色的马。接着他们用鱼肝油抹抹嘴角,这样好使自己变得油嘴滑舌、能说会道。所有的仆人都站在院子里等着他们上马。就在这时,这位老绅士的第三个儿子出来了,不过没有人把他和他的两个哥哥比较,因为他比不上他们聪明,甚至有些笨,大家都叫他“笨蛋汉斯”。
“你们这是要去哪里,怎么都穿上了最漂亮的节日礼服?”笨蛋汉斯问道。
“我们
去王宫向国王的女儿求婚。那个布告大家都知道了,你没听说过吗?”于是他们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又跟他说了一遍。
“哎呀!我也要去!”笨蛋汉斯叫了起来,他的两个哥哥大笑起来,骑上马便走了。
“我的好爸爸,”汉斯叫道,“我也想要一匹马,我也想娶那个国王的女儿!如果那姑娘要我,我就能得到她;如果她不要我,我还是要得到她,反正我就是要得到她!”
“真是胡说八道!”父亲说,“我是不会给你马的!哼,你说话没有条理!根本比不上你那两个哥哥,他们是真正的绅士。”
“好吧,”笨蛋汉斯说,“如果你不给我马,那我就骑公山羊去,它本来就是我的,它肯定能把我驮去的。”
于是他真的这样做了,骑上公山羊,用两腿夹着羊的身体,顺着大街像飓风一样飞快地跑了起来。
“嘿,嗬!这样才痛快呢!我也来了!”笨蛋汉斯大喊大叫,还唱起了歌,四周很远的地方都响着他的歌声。
他的两个哥哥在前面骑马骑得很慢。他们什么话也不说,各自想着自己到时要讲的漂亮言辞,提前准备好这些话才是聪明的做法。
“喂!”只听见笨蛋汉斯在后面叫着,“我来了!快看我在路上捡到了什么。”他拿着一只死乌鸦给他们看。
“笨蛋!”两个哥哥说,“你拿它来做什么?”
“做什么?那还用说,当
然是送给公主啊。”
“好,那你就送吧。”他们又大笑起来,骑着马走了。
“喂,我又跟上你们了!看我这次又找到了什么,这可不是每天都能找到的东西!”
两个哥哥回过头去看他找到的是什么。
“笨蛋!”他们叫道,“那只是一只旧木头鞋,而且连鞋面都没有。你也要把这个送给公主吗?”
笨蛋汉斯回答说:“那还用说,当然送。”两个哥哥又大笑着骑马走了。就这样,他们走在他前面很远,但是……
“喂,我又来了!”又是笨蛋汉斯。“太好了,事情越来越妙了,”他叫道,“万岁!这是最好的。”
“怎么,你又找到什么了?”两个哥哥问道。
“噢,”笨蛋汉斯说,“我都没办法跟你们说。公主见了一定会很高兴的!”“呸!”两个哥哥说,“那不过是沟里挖上来的泥巴。”
“对,就是泥巴,”笨蛋汉斯说,“但这可是最好的泥巴,你看它湿漉漉的,从指间滑过你抓都抓不住。”就这样他装了一口袋的烂泥巴。但是他的两个哥哥根本不在乎他说的这些,挥动着马鞭直到马蹄下直冒火星。结果他们只比笨蛋汉斯早一个小时来到城门。城门口求婚的人很多。有士兵给求婚的人编上号,两个哥哥一到就马上去排队,一排六个人挤得他们连手臂都没法动。这真是一个紧张的安排,如果他们稍微动一动,或者有人
不按规矩站队,就会有人动起拳头来。
王宫被居民包围着,人群一直挤到窗子底下,大家都要看看公主怎样接待向她求婚的人。但是每个求婚者一进大厅,就如同吹灭的蜡烛一样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