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这是我的男朋友
岳辰莳的车子在洛星辰小区门口处停了下来,此时已经快深夜十二点了,因为是老小区,里面只有零星几盏路灯,从外面看起来黑漆漆的。
洛星辰侧头看了一眼小区,心里做着剧烈的心理挣扎,没成想这才逃过了公司那黑漆漆的走道,马上又要面临小区黑漆漆的环境。
“需要我送你回去吗?”岳辰莳似乎看出了洛星辰的紧张,忽然开口问道。
“不要不要,这条路我都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熟悉得很,就不麻烦岳总了。”洛星辰一边夸张地摆着手,一边笑嘻嘻地看着岳辰莳,“那我就先回去了,岳总,谢谢你送我回来。”说完,女人已经推开车门下了车,然后又像是兔子一般迅速窜进了小区里,很快就没了踪影。
岳辰莳的车子没有立马开走,他看着洛星辰的背影,直到女人彻底消失不见了,眼神依然注视着她消失的地方。
不知为何,他忽然想到了很久以前,第一次见到洛星辰时的情景。
那还是在七年前,岳辰莳第一次到纽约出差。他的适应能力向来很强,做事效率也很高,因此,原本需要好几天才能完成的工作,他用了短短两天就进入了收尾阶段。
难得一次到纽约来,岳辰莳自然不会错过百老汇的音乐剧,他依稀记得那天结束工作后就去了百老汇剧场的门口,等待一场期待已久的歌剧开幕。
剧院门口的人很多,队伍排了很长,除了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以外,和岳辰莳一样,黑头发黑眼睛的亚洲人也不在少数。
虽然岳辰莳不喜欢这种人多嘈杂的地方,但是为了心仪已久的歌剧,他倒是愿意妥协一下。
岳辰莳万万没有想到,就在他正排队准备入场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窜出了一个瘦小的身影,正好挤在了他的身后。
那是一个长相清纯漂亮的女孩,看起来很瘦,因此眼睛更显得大而灵动。
岳辰莳的身后,原本站了一个金色头发的男生,此时那男生被女生挤在身后,满脸的不爽,更是用英语大声斥责女生的行为。
“this is my boyfireher。“女生用蹩脚的英文跟身后的男生解释着,还顺手指了指岳辰莳,最后干脆伸出手来挽住了岳辰莳的胳膊,一副亲密的样子。
那金发男生又说了几句,但看见岳辰莳并未反驳,便不再啃声,而是走远了。
“抱歉啊。”待金发男生一走,女生赶忙把自己的手从男人的胳膊里抽了出来,脸上的表情也变得不自在起来,“先生,刚刚那个人是个小偷,我经常看见他在附近徘徊,而且刚刚我看见他的手正伸进你的背包里,情急之下才挤了进来,不让他得手的,你快看看你的背包,看看有没有少什么东西。”
岳辰莳没想到女生是出于这样的理由才插队的,眼眸不由得在女生的脸上多逗留了片刻。
果然,背包的拉链被打开了一道口子,但里面的东西却一样没少。
“谢谢你。”岳辰莳看着面前的女孩,那女孩只是笑了笑道:“不用客气,大家都是中国人,我看着就很亲切,总之,以后你还是要小心一点。”洛星辰说完就冲着岳辰莳招了招手,很快就消失在了人群里。
她奔跑的速度就像是一只受了惊的兔子,甚至岳辰莳还来不及询问一下女生的名字,她就这样消失在了他的视线里。
后来,他才从无意中知道,这个女生叫做洛星辰,和他的关系倒是匪浅。
早在一年前,还是他亲手把洛星辰送出了国,让她别再回来。
其实那时候做出这样的决定,也只在岳辰莳的一念之间,那时候他才从外面回来,看见洛星辰的父亲洛建国冒着大雨跪在孙家别墅的大门口。
“先生,能不能麻烦你去告诉一下孙老爷子,就说洛建国想要见他,拜托了!”洛建国看见岳辰莳,就像是看见了救命稻草,他应该在雨中跪了很久,手上的皮肤已经微微发白鼓胀,一张脸也惨白无光。
那时候的岳辰莳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看见这样的洛建国不由得皱了皱眉头,语气里也满是疏离:“请问你是哪位?找孙家的老爷子有什么事情?”
“先生,拜托了,我的女儿不是有意撞伤孙悦溪小姐的,她年龄还小,才刚刚十八岁而已,有什么事情我们好好谈谈,请他不要把我女儿送去坐牢,她还有大好的前途,如果这么去坐牢了,她的一辈子就真的毁了......”洛建国的话语被雨水打得零零碎碎,但岳辰莳还是在他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