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地三尺的地方飘过。
每一步跨出都很有节奏,足有十米左右,这是聂冲教给他的一种身法,步步生莲,每一步踩出都好像是踩在莲花上一样。
凡是余飞刚才踩过的地方,雪地上都会出现一朵莲花,不过很快就被飘下来的雪花覆盖。
由于前世他生活拮据,他最讨厌的季节就是冬天,大冬天蜷缩在没有暖气的出租屋里,要是碰上没电,一夜更是难熬,到第二天早晨就冻个半死。
人生本就充满悲剧,任何人都无可奈何,想要改变现状,就只有一天比一天更努力,更拼命。
等他回到铸剑山庄,天刚好大亮,将扛回来的黑熊精放到厨房,等一切收拾完他才回房间。
只是那黑熊皮他舍不得扔掉,他盘算着看能不能给聂大叔做件皮衣。
自己学不好是自己的事,可不能怪人家师傅教的不好。
刚一进屋,就闻见一股臭脚丫子味,聂冲哪里像个仆人,自从跟着他开始学剑,身份好像倒过来了,余飞倒像是个仆人。
一天端茶倒水做饭,就差给洗脚了,看着那双三年没洗过几次的靴子,他算是见识到什么样的人是懒人。
聂冲哪哪都好,就是懒,他愣是把一双白靴子穿成黑色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那靴子的颜色本来就是黑色,就他那懒人的作风,哪里有半点剑仙风范。
刚想一脚踢到门外,一看靴子上的水还没干,余飞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暖意。
自从他来到这个陌生世界,聂冲是唯一真真关心他的人,他一定又是不放心自己一个人去迷雾森林,悄悄的跟在后面。
余飞叹了口气说道:“要跟就跟,又没说不让您跟着,何必这样偷偷摸摸。”
聂冲说道:“谁偷偷摸摸跟着你了,我晚上没吃饱出去找吃的不能吗,再说那森林又不是你家的,我去怎么就成偷偷摸摸了。”
“好,您说的都对,聂大叔,你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变了,变得比以前话多了。”
余飞说完捏着鼻子,把聂冲的那双“白靴子”放到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