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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陆之焱
“一个公鸡都可以卖上2钱银,况且是这些野货,更值钱。”
沈进宝振振有词的道:
“1斤白米才10厘钱,2钱银能买20斤白米呢。”
20斤白米?
沈圆圆给吓一大跳。
黍子米便宜,白米算作细粮更贵些。没料到一个公鸡便可以换二钱,这样说来,这一个花鸡即使换白米也可以换不少了。
卖,铁定是要卖掉。
……
睡炕,苇席,草房。
男孩儿晕晕呼呼的张开眼。
这是……
他寻思起来了,家人在给他庆祝大寿,满朝文武来了很多人,皇上还要皇太子亲自道贺……以前他在家中晕倒,可是张开眼却看着了娘子。
可是娘子她……不是已过世了么?
男孩儿有些茫然,头有些疼,本能的摸了一把,原是撞破了。
等等,这两手?
男孩儿惊悚的瞧着面前一对白润的手掌,颀长的指头,骨节明明的手掌,非常熟悉的一对手……仅是谁可以跟他说,现而今他一个70多岁的人了,怎会有这样一对小少年的手?
还有以前,娘子好像霎那间变小了好多。
静悄悄地躺在土炕上,男孩儿觉的这所有都是那样诡谲。
他叫陆之焱,爹是陆家村的秀才,打小饱读诗书,14岁那年他就变作鲜北府最年青的秀才。
17岁那年本来进州城预备继续赶考,结果碰见匈奴兵夺掠,无心中救了当时领兵的一个统帅,进而出谋划策留在了兵营中。凭借聪敏的头脑跟大量的兵法知识,前一生的他一步步高升,40岁那一年还曾经救过驾,终究被皇上封为大兴朝的郡公。
陆之焱回想自个的一生,打小山村中走出,一路杀伐,到最终位置郡公,国之重臣。现而今更为子孙绕膝,仆从数千,可以说是风光无限。
遗憾的是,糟糠之妻却离开的太早。他这一生杀人数不胜数,可从没有杀过一个好人。更为救人人数不胜数,却奈何怎样都没法挽救自己的妻子。
便是在他40岁那一年,他同妻子一块带人前去救驾,结果糟糠之妻为救他,替他挡了匈奴兵的一箭。
他活了,他的爱妻却永永远远留在了那一片青山下。
73岁的他感叹一生,现而今位列郡公,他所想的却仅是再见那小爱妻一面。倘若时光可以倒流,他宁愿不要那封侯拜相,宁肯守着她永永远远不离开陆家村。
什么功名利禄,到最后无非一场空妄。
悔教夫君觅封侯,兴许,她也是有那样的感叹吧。
陆之焱的思绪扯回来现实,定定的瞧着自个一对白润稚嫩的手掌,眼睛里惊疑不定。
他这一生经历了太多,远比一般人更要沉着、冷静。
他的身体上,好像发生了些不可思议的事。
“大哥哥你醒了?”
一个奶声奶气的声响打断了陆之焱的思绪。
陆之焱转脸一瞧,一个大眼的小男孩儿向他爬过来,男孩儿睡眼惺忪的,好像也适才醒。
陆之焱的视线一下落在男孩儿的眼上,跟小爱妻一般大大的眼乌遛遛的,他们真像。
“你是谁呀?”
陆之焱一个口才发觉声响沙哑的厉害。
“我是蛋蛋,大哥哥你是谁?”
蛋蛋奶声奶气的并不认生。
蛋蛋?
那不是自己小舅弟的乳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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